國道三寶罰得少!立委發現「法律縫」 盼與交通部儘快修法
民進黨立委鄭運鵬29日審查交通部相關預算時指出,因爲行車紀錄器的普及,許多「三寶」在國道上的誇張行徑都浮出水面,但他發現若無肇事的話,國道警察只能依據「道交條例33條」開罰3千至6千,形成「國道三寶,反而罰得少」的狀況。
立法院第9屆第4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29日、30日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分預算、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分預算。
鄭運鵬指出,因爲行車記錄器的普及,越來越多高速公路上的荒謬駕駛行爲被記錄影片公開,網路上通稱「國道三寶」,在他的觀察,國道三寶行爲的危險性絕不亞於酒駕行爲,甚至在國道上的三寶駕駛,還可能造成更大傷亡的連環車禍。不過,他分析了國道警察局的罰單態樣和案例,發現竟然是「國道三寶,反而罰得少」。
鄭運鵬提到,有開過高速公路的朋友都知道,「倒車、螃蟹走、停車」這三寶行爲,是幾乎不能發生國道上的駕駛行爲,一旦前車出現這樣的狀況,後車嚇到吃手手還是小事,反應不及造成連環車禍,就是好幾個家庭的悲劇。
然而,鄭運鵬說,分析國道交通罰單後,完全看不出這些行爲的加重,甚至國道警察只能依據罰則較輕「道交條例33條」,只能處罰3千至6千元,非到肇事才能依據43條的危險駕駛裁罰6千至2萬4千元的額度,可見33條形同高速公路危險駕駛的「法律縫」。
鄭運鵬認爲,對於三寶駕駛除了提高罰則,還要比照酒駕吊銷駕照,並呼籲應該即刻修法,才能即刻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