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讀通過《國防產業發展條例》修正 立委:政府組織不穩定也會造成「法律不正確」
邱臣遠說,針對已經完成組織改造的機關,應加快盤點相關法令修改進度。(取自邱臣遠臉書)
立法院今天(15日)三讀通過《國防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有鑑於前身爲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的科技部,在行政院組改後,正式改製爲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但《國防產業發展條例》還未隨之調整,所以對本案修正。民衆黨黨團總召邱臣遠表示,希望藉這次修法,督促各部會應該化被動爲主動,針對已經完成組織改造的機關,加快盤點相關法令修改進度。
立委指出,立法院已三讀通過《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組織法》,科技部正式啓動組織調整,將轉型爲「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爲促進我國整體科學研究發展及跨部會整合。但現行「國防產業發展條例」第2條相關文字尚未隨之調整,所以予以修正。
國防部書面報告指出,爲有效結合政府與民間力量,發展國防產業,達成國內研發、產製武器裝備及後勤支援爲優先之目標,以落實國防獨立自主之基本方針,將現行法規中《國防產業發展條例》所稱的主管機關「科技部」修正爲「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邱臣遠指出,這次修法中凸顯了非常嚴肅的問題,當政府組織不穩定時,也會造成法律的不正確及不確定性。科技部在104年從國科會改組,今年度再度改回國科會,連帶使得相關法令必須滾動式一併修正,但政府並未主動盤點相關法律,進行同步修正,使得《太空發展法》、《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國家重點領域產業合作及人才培訓創新條例》的主管機關都停留在國科會,而《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設置條例》的主管機關,更停留在104年以前的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邱臣遠說,希望透過這次《國防產業發展條例》的修正,督促各部會應該化被動爲主動,針對已經完成組織改造的機關,加快盤點相關法令修改進度,以達到配套措施即時性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