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爲示意照,無關本案。(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張姓男子涉嫌長期猥褻、性侵女兒上百次,並經常偷看女兒臉書、Line訊息,發現有人追求就通知學校導師,他的獸行曝光後,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依家暴、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張男。
檢警調查,少女就讀幼稚園與國小時就遭父親猥褻,升上國中後慘遭性侵,甚至連全家出國或在臺灣旅遊時也逃不過父親的魔爪;爲了要女兒封口,張男經常購買手機等3C產品給女兒,可說是有求必應。
隨着女兒逐漸長大,張男擔心女兒交男朋友,經常檢視女兒手機、臉書等,發現有人追求就「先發制人」、打電話給老師,請老師介入;被害人不敢向母親吐實,曾向男友透露「很想告我爸爸」。
張男應訊時否認性侵,但並未通過測謊,加上少女導師、男友作證,檢方認定他對猥褻、性侵女兒上百次,依法將他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