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入侵臺東部落萬人反對 130人佔據政院要求終止錯誤決策
▲約130人聚集在行政院前,要求行政院光電專案小組召集人行政院副院長沈榮津出面協商。(圖/環境權保障基金會提供)
爭議多時的臺東知本光電開發,即將進入中央審查程序最後關卡,卑南族卡大地布部落、荒野保護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和中華民國野鳥學會等近20個環保團體,約130人聚集在行政院前,要求行政院光電專案小組召集人行政院副院長沈榮津出面協商,請蔡政府基於所承諾的能源轉型正義,終止這項地方政府錯誤主導,傷害部落、生態及重創綠能形象的光電案。
環團說明,知本光電案於2018年由臺東縣政府將知本溪口沖積扇161公頃土地租給國際韋能集團的盛力能源公司籌備處(韋能),預計裝置容量高達202MW,爲東北亞最大的單一光電廠。場址在具有重要生態價值的知本溼地,且屬於卡大地布部落傳統領域,是綠能開發第一個實施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權的案件,卻爆發不尊重部落主權和破壞生態爭議。
卡大地布部落主席林茂盛Rahan(拉罕,傳統領袖)與陳政宗(代理拉罕)聯合提出三大拉罕之聲明,說明知本光電案至今天已將近3年,從一開始沒部落參與及沒與部落諮商,到現在部落面臨許多的紛爭。拉罕集體看在眼裡,實在很難過。且「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有許多缺失,臺東縣政府及原住民族委員會的操作及法規解釋,侵害了卡大地布部落權益,連「非」部落族人都可以投票,影響投票結果,所以拉罕已提出訴訟主張投票結果無效。
荒野保護協會臺東分會環境議題組長蘇雅婷感謝各界響應「終止知本光電」連署行動,在短短半個月就超過萬人支持,今日會將12121連署人的心聲送進行政院。她表示,知本光電案在環境面上犯了選址對稀有地景造成破壞,是縣府失職、無法提出有效的保育對策,是業者失責,和臺東縣府以最高回饋金(25.19%)爲出租條件,造成業者以成本考量,沒有協商空間,是制度失靈3大嚴重錯誤
▲記者會後由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諮議黃國志接下陳情函。(圖/環境權保障基金會提供)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黃馨雯律師呼應部落的訴求,說明部落諮商同意相關程序漏洞百出,投票機制也未符合卡大地布部落的傳統決策,竟連不是卡大地布部落的族人,也可以來參與投票,嚴重侵害部落的自主權。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劉如意研究員認爲,在法律效力未明情況下,臺東縣政府與韋能都必須認知此案已窒礙難行,而此案仍將進入內政部區委會審議,呼籲主管機關經濟部、農委會和內政部應慎重看待,不應各行其是,成爲橡皮圖章,行政院更應出面統合意見,儘快喊停審議過程。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主任黃斐悅指出,中央雖已在致力發展「環境與社會檢核機制」等制度設計,卻不適用「魚電共生」以外的地面型光電,從臺東知本光電案、苗栗石虎棲地,到最近臺南將軍鹽田爭議,凸顯地面型光電案件管理依然失靈。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執行長塗又文說,臺東縣政府預計每年可從韋能公司獲得2.4億元鉅額回饋金,這樣的緊箍咒使得縣府或業者雙方騎虎難下,無法使光電設計再兼顧生態和原住民權利,只有行政院從中央上位政策與區位選擇的合理性,終止知本光電,歸零後重新思考,纔不會重創綠能發展。
環團最後提出由行政院出面與臺東縣政府和盛力公司(韋能能源集團)協商,終止知本光電開發。針對地面型光電儘速訂定友善環境與社區的選址和審查制度,落實資訊公開及公民參與2訴求。記者會後由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諮議黃國志接下陳情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