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中應知所進退
黃帝穎
考試院長關中遭臺北市議員童仲彥踢爆,平均每週有兩天利用上班時間、搭公務車去按摩,而考試院長上班時間計領的薪資、公務車的油錢和司機、隨扈的薪水,都是全民的納稅血汗錢所支應,若非基於公務使用,即屬浪費公帑。
又依據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一條第一項前段明文規定,「公務員辦公,應依法定時間,不得遲到早退」,而考試院是掌理全國公務員銓敘的權責機關,本應作爲全國公務員的表率,但考試院長居然帶頭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實目無法紀、令人搖頭。
事實上,馬政府高官「公私不分」,利用上班時間辦私事,關中並非特例,二○○九年馬總統器重的行政院政務委員朱雲鵬,就被媒體踢爆上班時間與女友約會,朱雲鵬爲此出面鞠躬致歉,隨後也請辭政務委員。兩相比較,前政務委員朱雲鵬尚且沒有用公家司機、開公務車去辦私事,即已自動請辭下臺,反觀上班時間坐公務車去按摩的考試院長關中,明顯浪費公帑,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情節比朱雲鵬嚴重甚多,難道就因爲關中是國民黨大老,故能厚顏、不須「知所進退」?
●作者黃帝穎,律師,國立大學兼任講師。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