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金融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的意見》發佈
本文轉自:人民日報
《關於金融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的意見》發佈
有效增加保障性和商業性租賃住房供應
《 人民日報 》( 2024年01月08日 第 06 版)
本報北京1月7日電 (記者吳秋餘)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近日發佈《關於金融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支持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意見》提出,金融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應突出重點、瞄準短板,主要在大城市,圍繞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羣體住房問題,支持各類主體新建、改建和運營長期租賃住房,盤活存量房屋,有效增加保障性和商業性租賃住房供應。金融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應以市場配置爲主,按市場化原則自主決策,爲租賃住房的投資、開發、建設、運營提供多元化、多層次、全週期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體系,市場功能完備、結構均衡、競爭有序。
《意見》明確,住房租賃開發建設貸款期限一般爲3年,最長不超過5年,租賃住房建設的項目資本金比例應符合國務院關於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制度相關要求。住房租賃企業運營自有產權長期租賃住房的,住房租賃經營性貸款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貸款額度原則上不超過物業評估價值的80%。住房租賃企業依法合規改造工業廠房、商業辦公用房、城中村等形成的非自有產權租賃住房,住房租賃經營性貸款的期限最長不超過5年,貸款額度原則上不超過貸款期限內應收租金總額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