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紓困2.0啓動!領補助「不可裁員、歇業」 每人薪資最多補6萬
新冠肺炎肆虐,交通部觀光局針對觀光業提出紓困補助計劃,即日起開放申請。觀光局表示,將針對未裁員、未歇業的觀光業者給予4成的薪資補貼,每人每月最高2萬元,補助連續3個月。針對旅館業每家可補20萬元、民宿10萬元、旅行社10萬元。
觀光局今日公告第2波紓困補助計劃,分別補助旅行業、旅宿業及觀光遊樂業,給予僱主薪資費用之4成補助及部分營運費用負擔,也包含民宿經營者、導遊、領隊及國民旅遊隨團服務人員等,觀光局強調,請領補助者,3個月內不可資遣員工、停業或歇業。
針對旅館業,每家至少補貼20萬元,依其供營業使用不動產之地價稅及房屋稅作爲補貼基準(不限納稅人,承租人亦參照該基準發放補貼),補貼比率爲地價稅及房屋稅超過10萬元部份各依規定上限加計25%。
針對民宿業,只要是108年12月31日前取得民宿登記證,且於今年3月底前仍營業中之合法民宿,如獲本局頒發好客民宿標章且在有效期限內之民宿每家10萬元,一般民宿每家5萬元。
針對旅行社,每家總公司每月補貼10萬元,每家分公司每月補貼5萬元,得與薪資費用補貼合併申請。觀光遊樂業則是每家一次性補貼20萬元,得與薪資費用補貼合併申請。
▲符合條件的導遊或領隊可請領補助。(圖/記者李宜秦攝)
另外若是最近一年內曾執行接待或引導來臺觀光旅客旅遊業務,或引導出國觀光旅客團體旅遊業務累計8團以上的導遊或領隊人員,且總天數40天以上者,可每月補貼1萬元;最近1年內帶40團且總天數80天以上的國民旅遊隨團服務人員,也可每月補貼1萬元,均連續補貼3個月。
有關觀光產業紓困方案各項要點、申請表格及詢問窗口,可至交通部觀光局行政資訊網「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觀光產業紓困、復甦與振興方案」專區查詢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