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站/人頭公司帳戶 纔是打詐大漏洞
詐騙氾濫問題成爲民怨之首,爲有效打擊人頭帳戶,洗錢防制法子法三月一日正式上路,但目前司法實務在打詐面臨的困境,並非只有個人人頭帳戶,人頭公司金融帳戶纔是大麻煩,現今許多詐團早已不用自然人的人頭帳戶,而是不斷設立公司並開設公司帳戶,用人頭公司帳戶洗錢,但目前尚無聽聞有公司帳戶被開告誡書或裁罰,成爲打詐最大漏洞。
近年詐團取得個人帳戶不易,現今多以成立人頭空殼公司,作爲洗錢掩護工具,我國公司設立非常簡單,公司法規定的公司資本充實原則早已名存實亡,主管機關只管公司登記的容易性,對公司資本是否真存於帳戶,則完全無管制,詐團與洗錢大戶看準這點,找人頭開設公司及公司金融帳戶,肆無忌憚地洗錢,檢察官多次向經濟部喊話,但始終不見具體作爲,最近新北檢偵辦蘇丹紅食安案,發現同一地址登記很多公司,也存在相同問題。
洗防制子法告誡新制中,對違法提供人頭帳戶者經告誡當日起,可管控其五年金融活動,但這招對公司金融帳戶根本沒效,因爲公司若涉洗錢被抓,只要換個統編,重新申請登記即可,沒有任何限制,以致詐騙洗錢案不斷,造成查緝費時耗力。
NCC、金管會和數位部去年遭檢察官點名是打詐三大戰犯,高檢署去年底舉行詐欺情勢分析記者會,表示打詐綱領一.五版實施以來,已進行九波電信詐欺專案,警示帳戶數成長數由最高峰的百分之六十,降至去年第三季的百分之三十四,未來人頭帳戶案件會更少。
而事實上件數會減少,是因爲高檢署下令司法警察機關,要將同一被告在該轄區涉及的通報案件,統統併爲一案移送,如此改變移送方式,詐欺件數自然會降低,事實上只是在玩數字遊戲,詐欺案並沒有減少。
打詐國家隊目的是要跨部會處理各層面問題,但行政機關多認爲打詐是法務部的事,孰不知詐團利用行政怠惰,讓詐欺橫行無阻。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