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細則落地,首期額度3000億元,共21家銀行參與發放
藍鯨新聞10月18日訊(記者 金磊)10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聯合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發布《關於設立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有關事宜的通知》,設立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激勵引導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提供貸款,支持其回購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
根據央行公告,再貸款首期額度3000億元,年利率1.75%,期限1年,可視情況展期。國家開發銀行、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等21家全國性金融機構(下稱21家金融機構)按政策規定,發放貸款支持上市公司股票回購和增持。
通知顯示,21家金融機構自主決策是否發放貸款,合理確定貸款條件,自擔風險,貸款利率原則上不超過2.25%。分析人士表示,如果上市公司分紅率高於2.25%,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使用貸款回購和增持股票就是有利可圖的。
21家金融機構可向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發放貸款用於股票回購和增持,發放貸款後於次季度第一個月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再貸款。對於符合要求的貸款,央行按貸款本金的100%向金融機構發放再貸款。
至於貸款發放對象,再貸款工具對不同所有制公司一視同仁,適用於國有企業、民營企業、混合所有制企業等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
不過通知明確,增持的上市公司不得爲已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司;主要股東應爲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具備債務履行能力,且最近一年無重大違法行爲;主要股東增持應當披露增持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