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總指碳費三子法草案...「有三缺」
工總對碳費三子法建言
環境部7日將召開第三次碳費審議委員會,工總6日直指碳費三子法草案,有三缺:缺少借鏡產業減碳實務經驗、碳乏跨國性公平,以及自主減量與指定目標沒有有合理的設計。
工總指出,碳費制度應有環境、經濟與社會面的通盤性考量,制度的設計與配套牽一髮動全局,相關措施均會相互影響,然檢視目前子法草案相關規定,缺少借鏡產業實務減碳經驗。
工總以自主減量計劃、指定目標與優惠費率爲例。工總指出,如果優惠費率給予大幅優惠,但指定目標卻是無人能達到,那「自主減量計劃」形同虛設,看的到吃不到,對於產業實質減碳毫無幫助,徒增成本而已。
工總指出,我國爲出口導向國家,碳費應考量跨國公平性,確保廠商單位產品負擔碳成本與競爭國一致,以免影響競爭力。具體而言,現階段我國競爭對手國的高碳泄漏風險產業,水泥、鋼鐵及石化業,歐盟及韓國實際上都有保護措施而未實質支付碳價,或如日本是價格較低。因此,費率不應該高過我國競爭對手國。
工總還說,當碳費成本超過公司淨利且無法完全轉嫁,則高額的碳費將會是公司沉重的負擔,甚至使其轉盈爲虧,導致公司降薪、裁員,甚至衍生失業問題。鋼鐵、石化業屬產業碳關聯性高行業,相關就業人數約150萬人,因此碳費整體制度規畫須謹慎。
工總進一步指出,自主減量計劃及指定目標沒有合理設計,環境部打算採2019至2023年的5年平均值爲基準年排放量,指定目標皆要求減量30%,若A廠於2019年前已投入減碳,但B廠卻尚未開始,則兩者減碳30%的難度顯然不同,應將產業早期配合政府政策所投入減量成果併入基準年計算,纔可以解決產業先減先輸的不公平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