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運具免費停 民代控替業者卡位
新北交通局預計年底試辦,在板橋使用密集的車站設置共享運具專用停車位,但新北市議員戴瑋姍擔心排擠一般民衆停車需求,也要求研議相關收費標準。(呂健豪攝)
爲因應日漸普及的共享運具,新北市交通局預計在部分使用密集的車站規畫專用停車位,並於年底試辦,不過民進黨議員戴瑋姍質疑,車站周邊往往是民衆停車需求最大的區域,專用停車位沒有對業者額外收費,不但排擠一般民衆需求,也形同替業者「卡好位」;交通局長鐘鳴時迴應,將在試辦期間研議收費標準。
戴瑋姍質疑,交通局預計試辦的區域,對於一般民衆而言也是停車需求最大的區域,如果畫設共享運具專用的停車場,勢必影響到一般民衆的停車需求。
再者,如何跟業者收費也是一個問題,雖然根據《新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業者申請進入新北營運時,都要繳納權利金,但權利金可以說是「低到不行」,而且廠商是有賺錢的,卻沒有額外的收費。戴瑋姍批評,市府的做法不僅是幫業者卡位,甚至是已經「卡好位」,相關收費標準要儘速研議。
戴瑋姍日前要求交通局說明計劃進度,鐘鳴時表示,目前預計年底在板橋車站、新埔及府中捷運站等密集使用的車站試辦,尚有一些問題研議中,因民衆到車站通常在趕時間,所以這些地方的共享車輛要足夠、調度速度要夠快,而選定板橋區試辦是根據共享車輛調度次數後決定。
鐘鳴時說,針對有餘裕空間的停車場,例如一般機車收費停車場將一部分沒有使用的空間讓出來作爲共享運具專用,由業者付費,目前新埔站周邊的64快速道路橋下有足夠的空間,而收費條件方面,在試辦期會提供較優惠的條件,分別以公有土地租金以及停車場收費計算。
鐘鳴時強調,試辦至少半年,一定會以對民衆停車干擾程度最小來考量,試辦後收費標準會再研議,廠商「在商言商」,若沒有效能,承租以後沒人使用,相信廠商也不會繼續,若試辦後確實有很高的使用率,具備商業價值,該收的權利金市府還是會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