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若執行職務染疫 將比照SARS前例發慰問金

南投縣政府前往關心民衆施打情形。(南投縣政府提供)

國內疫情嚴峻,許多位於第一線防疫公務人員,不幸遭到感染被隔離治療,銓敘部日前發函各機關,將比照SARS期間的作法,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時確診COVID-19,隔離治療得視同住院治療發給1萬元至10萬元不等的慰問金

最近有許多防疫第一線的醫護人員,因國內疫情嚴峻,在照護新冠肺炎確診者時,不幸遭到感染而成爲輕症的確診者,爲了保持有效醫療量能,沒有被收治住院,而是配合疫情指揮中心應變措施,轉送到集中檢疫場所或防疫旅館隔離治療。

銓敘部表示,根據《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髮給辦法》,公務人員於執行職務時,發生意外致傷病住院治療,可按照住院日數發給新臺幣1萬元至10萬元不等之慰問金

過去在SARS流行期間,有鑑於SARS屬擴散迅速且危險性極高的重大傳染病,各機關曾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訂定的發給辦法,規定公務人員如於執行職務時遭感染,致傷病、失能或死亡,經權責機關認定後,得發給慰問金。

銓敘部表示,此次的疫情與SARS同屬擴散迅速且危險性極高的重大傳染病,因此日前發出通函規定,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時確診COVID-19,在集中檢疫場所(含防疫旅館)隔離治療時,得視同住院治療給慰問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