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論》府院應以善意回應兩岸貿易壁壘糾紛

大陸商務部預告,一年多來臺灣未取消對大陸的貿易壁壘,將研究採取進一步的措施。論從法理或從民衆的利益考量,府院都不應該對此置之不理,循法理善意的迴應,纔是明智的作法。圖/新華社

大陸商務部日前預告,由於一年多來臺灣未取消對大陸的貿易壁壘,因此將研究採取進一步的措施。盱衡當前兩岸情勢,不論從法理或從民衆的利益考量,府院都不應該對此置之不理,循法理善意的迴應,纔是明智的作法。

有關臺灣限制大陸物品進口,已是久遠的事,自1988年才逐漸開放,至2001年底兩岸加入世貿組織(WTO)前夕仍有43%的大陸物品禁止來臺,依WTO最惠國待遇(MFN)原則,兩岸入會後,自應無條件彼此適用最惠國待遇,也就是能自美、日進口的,也得允許自大陸進口,並適用相同的關稅。然而,長期以來我們總以國情特殊爲由,未給予大陸最惠國待遇,如此已有20餘年,如今仍有2,400多項大陸物品無法輸臺,從法理而言,這自然是貿易壁壘。

試想,今天如果歐洲禁止2,400項美國產品進口,美國會坐視不理嗎?不要說2,400項,只要24項,都會引發貿易戰,事實上,也不要24項,以前就爲了歐盟禁止美國牛肉進口,單單一項就引起軒然大波,如今我們不讓2,400多項大陸物品進口,從法理和貿易經驗看來,我們實在無法理直氣壯得說:「這不是貿易壁壘。」

看一下統計數字會更清楚些,臺灣於2002年元旦入會,前一年底對大陸物品的開放比率是56.9%,2002年有多開放一些,到年底開放比率升至75.8%,隨後雖每兩個月開一次大陸物品審查會,惟開放項目有限,至去年4月大陸發動貿易壁壘調查時,開放比率只有79.99%,一年半過去,今年10月開放比率仍是79.96%。這意思是自去年4月貿易壁壘調查以來,我們並沒有放寬,原來2,400多項禁止輸臺,如今還是如此,於此而言,大陸自然會認爲目前的施壓力道不夠,因而於日前預告會有進一步的措施。

大陸會採取什麼進一步的措施?只有中止早收清單一途嗎?恐怕還有更多我們意想不到的方法,自去年4月大陸展開貿易壁壘調查以來,我們始終將這個調查與ECFA早收清單進行聯繫,沒錯,迄今陸方所採取的兩波措施,包括丙烯、對二甲苯等12項,石化、紡織、機械等134項都是中止適用早收清單的優惠關稅,不過,今年9月中止34項農產品零關稅,就不是早收清單的項目了,而是2005年大陸當局所給予的零關稅待遇。由此可知,大陸的進一步措施,除了取消早收清單剩下四分之三的零關稅待遇,也可能擴及其他領域,相關部門不能過於樂觀。

我們認爲,貿易壁壘紛擾已一年半了,我方的迴應實在乏善可陳,除了譴責大陸經濟脅迫,就只會表示「已和相關業者密切溝通,備妥相關政策」、「影響有限,風險在可管控範圍內」等等,這樣的迴應無助於業者的生計,也將升高兩岸對立的風險,非明智之舉,迴應的思維必須改變。

我們認爲,不論1989年的美歐牛肉貿易紛爭,或1999年美歐香蕉貿易戰,解決方式絕不是消極因應,而是積極溝通,經過協商折衝後才能化解彼此的歧見,兩岸情況亦然。首先我們要虛心的省察,20多年來禁人家2,400項有沒有道理?符不符合WTO的規範?對於業者利或不利?是否會推升兩岸交流的風險?如果省察後認爲不符WTO規範,那麼,我們就得有善意的迴應,看是分十年三階段,或十五年三階段,漸進開放這2,400項,使其符合最惠國待遇,果有不宜開放者,也可爭取保留,如此善意,相信大陸當局也就不致於採取進一步的貿易報復措施,在這場賽局中,自可創造雙贏。

兩岸當前情勢有可爲可控者,也有難爲難控者,國際政治紛擾,政治軍事屬難爲難控者,而經濟事務屬可爲可控者,若能在開放大陸物品來臺這件事上釋出善意,正是在兩岸交流上遞出橄欖枝,比起言語上的善意,更能展現誠意,如此非僅於我經濟上有利,也可紓解當前兩岸的政治氣氛。

2018年出版的〈看見未來〉一書敘述賴清德的從政理念與實踐,篇篇感人,賴清德說:「賴神的英文就是listen(傾聽),每次叫我賴神,就是叫我傾聽各界的聲音。」相信如今已身爲總統的賴清德仍會傾聽各界的聲音,對於紛擾的兩岸貿易,至盼總統能提出方向,撥雲見日,讓大家看見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