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輔導法上路 南市成立單一窗口管理

爲因應工廠輔導法實行上路,臺南市經發局成立單一窗口管理。(臺南市經發局提供/劉秀芬臺南傳真)

爲因應工廠輔導法實行上路,臺南市經發局成立單一窗口,在「全面納管、就地輔導」原則下,採取既有低污染未登記工廠納管、臨時工廠換特定工廠、既有中高污染輔導轉型、遷廠或關廠、新增工廠停止供水、供電及拆除等分級分類管理方式,有效的管理及改善臺南市未登記工廠。

經發局長陳凱凌說,因應工廠輔導法施行,市府相關單位亦成立聯審小組協助未登記工廠業者配合政府政策,依環保、消防、公安、水利等法規完成改善,同時預計於4月初成立輔導團,辦理15場說明會,協助未登記工廠及臨時登記工廠業者申請納管或特定工廠登記。

經發局表示,業者申請納管須同時滿足下列3項基本條件,方能申請納管。1.2106年5月19日前已從事物品製造、加工,且申請時仍持續中。2.屬經濟部公告之低污染事業範圍內產業。3.爲非屬公告不宜設立工廠地區。

申請納管受理時間在施行之日起2年內,3年內提送改善計劃,如廠商對特定工廠登記申請有相關問題,可撥打臺南市特定工廠登記諮詢專線06-6370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