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被罰款50萬,阿里、豐巢、閱文均稱要積極整改

(原標題:收購速遞易遭市場監管總局罰款50萬,豐巢迴應:積極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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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方面迴應稱,“我們接到有關部門的通知後,已按照政策指引和要求,積極整改”。

閱文集團迴應了遭反壟斷調查罰款一事,稱閱文集團收到通知並高度重視,已嚴格按照監管部門的要求,積極整改,全面做好相關的合規申報工作。

記者楊霞

豐巢快遞櫃資料圖(拍攝:楊霞)

據市場監管總局官網12月14日消息,根據《反壟斷法規定,市場監管總局對阿里巴巴投資有限公司收購銀泰商業(集團)有限公司股權、閱文集團收購新麗傳媒控股有限公司股權、深圳市豐巢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下稱豐巢)收購中郵智遞科技有限公司股權等三起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進行了調查,並於2020年12月14日依據《反壟斷法》第48條、49條作出處罰決定,對阿里巴巴投資有限公司、閱文集團和深圳市豐巢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分別處以50萬元人民幣罰款的行政處罰

對此,豐巢迴應界面新聞稱:“已經收到相關部門的通知,誠懇接受,積極落實。”

2020年5月,豐巢網絡以換股方式取得中郵智遞100%股權,並於當月完成交割。豐巢網絡和中郵智遞均從事快遞末端投遞服務中的智能快件業務,分別運營“豐巢”、“速遞易”品牌智能快件箱。

根據《反壟斷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實施集中的,由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實施集中、限期處分股份或者資產、限期轉讓營業以及採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復到集中前的狀態,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反壟斷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對本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規定的罰款,反壟斷執法機構確定具體罰款數額時,應當考慮違法行爲的性質程度和持續的時間等因素”。

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局主要負責人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從案件調查情況來看,三個案件違法事實都較爲清楚。三項交易都是股權收購,收購完成後,阿里巴巴投資、閱文和豐巢網絡分別取得了控制權,屬於《反壟斷法》第二十條規定的經營者集中。參與集中的經營者營業額明顯達到了《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第三條規定的申報標準,且實施前均未依法進行經營者集中申報。

來自國家郵政局的數據顯示,2019年全國主要城市佈設智能快件箱(即快遞櫃)已達40.6萬組,箱遞率超10%。其中,豐巢全國累計布放17萬組,中郵政速遞易累計布放9.4萬組,兩家企業的快遞櫃鋪設數量合計佔有率達到70%。

此前有業內人士認爲,智能快遞櫃行業還沒有形成所謂的巨頭對立格局,原因是這個行業還處於剛剛起步的階段,快遞末端“最後一公里”環節仍存在投遞上門、投遞到驛站等多元方式。據國家郵政局數據顯示,2019年我國包裹投遞到快遞櫃的佔比僅在10%左右。

合併前,豐巢、中郵速遞易等快遞櫃企業還處在虧損狀態。公開數據顯示,豐巢母公司豐巢開曼在2019年淨虧損達到7.81億元,2020年第一季度預計淨虧損2.45億元。中郵速遞易的運營主體公司在2019年淨虧損達到5.17億元,2020年第一季度預計淨虧損1.59億元。

此外,市場監管總局表示,最近收到了一些涉及互聯網企業涉嫌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的舉報線索,涉及企業較多、行業較爲廣泛、時間跨度長,正在抓緊覈實有關舉報線索,對其中涉嫌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集中的交易會依法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