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酒駕不想在警局過夜 寧願拒測罰36萬扣車
高雄市一名29歲莊姓男子,自認酒測值必定超標,選擇拒測罰款扣車,也不願待警局一晚後移送地檢署。(翻攝畫面)
高雄市一名29歲莊姓男子,自認酒測值必定超標,選擇拒測罰款扣車,也不願待警局一晚後移送地檢署。(翻攝畫面)
高雄市一名29歲莊姓男子,日前騎乘機車行經旗津區旗津三路與中洲三路687巷口時,轉彎未打方向燈遭警方攔查,莊男渾身酒味遂員警要求接受酒測。莊男自認酒測值必定超標,選擇拒測罰款扣車,也不願待警局一晚後移送地檢署。警方告知拒測罰則讓其評估,最終莊男依然拒絕吹測,警方遂依程序告知莊男拒測之權利後,依法制單舉發。
警方表示,鼓山分局旗津分駐所巡佐陳昆章、警員王鴻堯前日晚間巡經旗津區旗津三路與中洲三路687巷路口時,見莊男騎乘機車轉彎未打方向燈便將其攔停盤查。警方上前盤查時發現莊男散發濃厚酒味,遂要求莊男接受酒測。惟莊男自認酒測下去必定超標,寧願選擇支付18萬元以上罰款及扣車扣牌、吊銷駕照,也不願去地檢署。
莊男去年曾有拒測紀錄,此次拒測罰鍰恐將達36萬元,即便知道拒測後將面臨高額罰鍰,並且警方告知就算吹測後的結果也有可能僅行政罰而已,莊男依然選擇拒測。最終員警遂告知莊男拒測之權利後,全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拒絕酒測及不依規定使用燈光之規定製單舉發,當場移置保管莊男所用機車並扣繳牌照,而莊男恐將處新臺幣三十六萬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
鼓山分局長陳奕良呼籲民衆,飲酒後不得駕駛任何車輛,警方也會持續取締各類酒駕行爲,並會針對易肇事地點、路段、時段加強執行取締,易飲酒處所亦商請業者一同防制,協助對顧客宣導代駕或代叫計程車,以杜絕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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