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二級僑務行政等3類科 113年起英檢納應考資格

考試院今天表示,爲配合雙語國家政策,院會修正通過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僑務行政、文化行政、新聞等3類科,從113年起,應考人須在報名期間前3年內通過英檢,纔可應考。

考試院透過新聞稿表示,爲落實雙語國家政策,從考選端鼓勵及要求應考人強化英語實力,已在110年6月修正發佈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針對高考三級業務中,涉外性較高的類科增訂通過英語能力檢定爲應考資格條件。

考試院說,考量高考二級的應考資格學歷條件爲碩士學位,及格人員取得的任用職等爲薦任第七職等,都較高考三級更高。因此,業務涉外性高的類科應考人,也應具備一定程度的英語能力。

考試院表示,因此草案中明定,從113年1月1日起,僑務行政、文化行政及新聞等3類科的應考人,須在報名期間前3年內,曾通過全民英檢、多益、託福、劍橋五級英語認證、劍橋領思職場英語測驗、劍橋領思實用英語測驗、雅思國際英語測驗及外語能力測驗等8種之一的英檢測驗,且成績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一定等級,纔可應考。

另外,考試院說,因應住宅法制定公佈,國民住宅條例配合廢止,因此修正建築工程類科應試專業科目三「營建法規」內容,不再列考國民住宅條例。考量公文寫作能力宜經由實作學習與精進,且這項考試應考人都是碩士學歷,應已具相當程度的語言理解及應用等能力,各類科普通科目國文刪除列考公文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