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贏了!涉貪剛重判挨告侵害著作權脫罪 法官:太晚提告
▲新竹市長高虹安今自錄影片表示將對貪污一審有罪判決上訴。(圖/記者陳凱力翻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被控2020年擔任立委時,涉詐領立法院公費助理補助,今(26日)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雖仍可上訴,但內政部立刻宣佈依法停止她的市長職務,但在高虹安四面楚歌之際,北院爲她送來1個好消息,她被資策會指控抄襲期刊論文涉犯《著作權法》1案,歷經5次調解破局,法官認定提告逾期,今判不受理,可上訴。
資策會前年(2022年)10月25日提起本件自訴,指控高虹安2018年就讀美國辛辛那提大學時所提交的博士論文,抄襲她任職資策會時參與發表的2篇期刊論文,引用比例各約8成與3成,超出合理使用範圍且未經資策會同意,涉犯《著作權法》。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委任律師陳家輝(右)、周宇修提起自訴,控告新竹市長高虹安涉犯《著作權法》。(圖/記者黃哲民攝)
資策會提告當時,高虹安經臺灣民衆黨提名,正競選新竹市長,同一時期,包括民進黨提名參選桃園市長的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等政治人物,深陷一連串論文抄襲風暴,林智堅被臺大撤銷碩士學位、退選由鄭運鵬接替競選。
高虹安不認罪,指資策會2022年9月曾說她引用期刊論文沒營利、不構成侵權,但1個禮拜後又改口,她「能理解資策會同事和長官承受莫大壓力」,但她認爲「選舉的恩怨應該放下了」。
全案去年(2023年)3月首度開庭,僅傳資策會委任律師說明提告內容,去年9月高虹安第1次爲本案出庭,法官經雙方同意、排定試行調解,歷經5次磋商,針對資策會要求賠償、公開道歉與修改論文等事項,雙方未能達成共識,今年(2024年)3月破局、重回訴訟,不過本案法官之後未開庭。
高虹安因另涉詐領立院公費助理補助案,今被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判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且須沒收犯罪所得11萬6514元,內政部立刻發新聞稿,宣佈依《地方制度法》將高虹安的市長職務停職,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即日生效。
▲高虹安(右)先前因涉貪案、遭資策會指控涉犯《著作權法》、旅美教授陳時奮指控涉嫌誣告等3案,曾1個月內3度到臺北地院出庭。(圖/記者湯興漢攝)
不料《著作權法》案突然在同一天審結,認定資策會提告逾期,判決自訴不受理。理由是旅美教授陳時奮(筆名翁達瑞)2021年10月18日,在個人臉書po文指稱高虹安的博論涉嫌抄襲資策會期刊論文,資策會承認當下,就知悉高虹安可能侵害著作權,除聯繫高虹安查證,也自行比對論文內容。
但資策會當時認爲,高虹安的博論雖有抄襲資策會期刊論文問題,卻沒將其中的理論實際應用,因此決議不處理此事,有時任資策會駐國會聯絡人與高虹安的對話訊息、錄音譯文,以及資策會2022年9月20日的聲明稿可證。
此外,法官認爲本案資策會2篇期刊論文各僅6頁,加上陳時奮po文時,高虹安的博論已上網開放大衆下載,資策會所屬科技法律研究所自能在陳po文不久就完成比對,不可能是在提告前6個月內,才察覺可能遭高虹安侵害著作權。
資策會聲稱最初因信任高虹安、沒比對論文,2022年10月間經媒體報導才補做比對而確認,法官不採信,認定資策會本件自訴超出6個月的告訴期間,不符法定程序,因此不經言詞辯論程序,直接判決自訴不受理,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