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判7年4月 時力促盡速請辭市長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在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案,臺北地院今天宣判。圖/本報資料照片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擔任立委期間,涉嫌詐領立法院公費助理補助46萬30元,臺北地方法院今天一審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判決高虹安7年4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表示,清廉是從政者最基本的自我要求,要求高虹安應當儘速請辭。同時,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應對新竹市民道歉。
王婉諭指出,時代力量始終認爲「清廉」,是從政者最基本的自我要求,也是人民檢驗政治人物的最低標準,嚴正要求高虹安應當儘速請辭,專心面對司法,如果要戰清白,就請專心爲自己討公道,不要讓官司繼礙市政推動,讓新竹陷入泥淖。
王婉諭認爲,不應由毫無民意基礎的副市長邱臣遠代理新竹市長,高虹安變成地下市長,應將選擇市長的權利,還給新竹市民。
時代力量也要求柯文哲,應針對提名涉貪的高虹安參選新竹市長,向新竹市民道歉。時代力量嚴正敬告民衆黨,不要檢討別人一套標準,碰到自己又是另一套標準,更不要操弄政治口水,攻擊司法機關,踐踏廉能政治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