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點名13名潛逃者 重金通緝

香港特區政府24日祭出兩波懲處,將許智峰等7人列爲潛逃者,撤銷香港護照、禁止處理資金;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公佈新一批通緝名單,包括6名逃亡海外人士,每人懸賞100萬港幣。(中新社)

香港特區政府24日祭出兩波懲處,將許智峰等7人列爲潛逃者,撤銷香港護照、禁止處理資金;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公佈新一批通緝名單,包括6名逃亡海外人士,每人懸賞100萬港幣。

據香港電臺報導,香港特區政府24日刊憲,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賦予的權力,將許智峰、郭鳳儀、袁弓夷、郭榮鏗、任建峰、許穎婷以及邵嵐列爲指明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

報導稱,7名潛逃者都適用的措施包括「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禁止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與涉及有關潛逃者的合資企業或合夥相關的禁止」,以及「撤銷特區護照等」。郭榮鏗及任建峰亦適用於「執業資格暫時吊銷」,袁弓夷適用於「暫時罷免董事職位」。

此外,據香港《星島日報》報導,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24日公佈新一批被國安處通緝名單,包括6名逃亡海外人士,罪行包括煽動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警方以每名通緝人懸賞100萬港幣,呼籲市民就有關人士提供消息,呼籲通緝人士「懸崖勒馬」、「珍惜機會」、回港自首,不要「一錯再錯」。

報導稱,6名被通緝人士包括前黃大仙區議員劉珈汶、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理工大學前助理教授鍾劍華、發起「香港議會」的何良懋、前無線TVB藝人鄭敬基、「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成員張晞晴。

香港警務處副處長簡啓恩指出,這6人的共同點是出賣自己國家及香港,罔顧香港人利益,竄逃海外後繼續進行危害國家安全及損害香港社會整體利益的事情,稱警方一定會「追究到底」,並會採取「一切措施」,包括切斷資金鍊,以有效防範、制止任何人繼續資助這些人士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爲和活動。

大陸駐港國家安全公署24日發表聲明,堅決支持香港警方切實維護法律尊嚴、捍衛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