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CP及履歷 優質安全有效

臺灣經濟研究院所長智麗

臺灣在植物新藥的研究發展與衍生產品開發上已奠立基礎,臺經院長孫智麗表示,目前生技與新農業都是我國重點發展產業,針對植物新藥建議對內發展藥材種植及量產技術,對外則可以配合新南向政策,與在地華人雙向策略交流,降低對單一市場依賴度,達到進口替代、創造農業高附加價值目標

臺灣在一些藥材生產的品質或有效成份較進口高,但是因種植面積小、供不應求、生產成本高,所以國內市場價格偏高,進口量遠高於出口量,呈現大幅入超情況。孫智麗指出,臺灣中藥製造業進出口趨勢,中藥最大進口國中國,達到35億元(進口比例六成),其次爲日本的10億元,而最大出口地區爲香港3億元、美國1.9億元。但高度仰賴中國進口也衍生出有中藥重金屬農藥殘留等品質問題。

植物衍生產品主要可分爲三大類別,包括保健食品、植物相關藥品,以及植物衍生藥物

這三類在產品成分組成上不同,因此在功效驗證、產品上市、生產規範有所不同;對於中藥與植物藥定義,分爲固有成方、中藥新藥及植物新藥。

另外,在臺灣管理制度上,中西醫藥用藥管理分屬衛福部兩個機關,國內形成「植物藥新藥」與「中藥新藥」兩套管理制度,植物藥新藥由食品藥物管理署負責管理,包括藻類及大型真菌類等,中藥新藥則以中醫藥司爲主管機關

由於植物藥可能因自然生產的差異性,造成最終產品品質不同。因此,在品質要求上,國際間陸續提出相關規範,歐盟最早在1998年建立藥用及香藥草植物的優良農業種植與採收規範準則(GACP), WHO爲促進各國優良農業貿易依據, 2003年整合訂定國際認可的規範準則。以臺灣而言,目前也開始推動臺灣優良農業種植規範(TGAP),以推動農產品生產履歷紀錄爲重點,找出從生產至出貨作業中會影響品質安全的風險管制點,列成風險管理表進行管理。

由於植物藥特性混合物,詳細成分資料不易取得,難以確認有效性安全性,並可能存在差異,因此,GACP在藥物開發流程扮演重要角色,確保產品品質。

因應三期臨牀試驗與新藥上市階段,必須有至少三個GACP基地供應植物藥原料。孫智麗表示,爲符合保健及藥用植物原料生產或提高產品附加價值的優質、安全與有效,臺灣需建立起一套GACP規範及履歷溯源制度。

針對未來臺灣植物新藥產業發展,孫智麗建議,國內應強化植物藥品開發法規,建立一套符合臺灣生態環境及植物藥生產的GACP規範,從研發到生產建立在地特色,製造及銷售端則可以連結國際,降低對單一市場依賴度,達到進口替代、創造農業高附加價值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