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送妻孩學爵士鼓 驚見老師傳「不想要妳一直吃避孕」揭外遇
曹男2019年間送陳姓妻子去學爵士鼓,意外發現吳姓老師多次傳露骨訊息給妻子,揭穿外遇。新北地院判吳男須賠償50萬元。(資料照片)
新北市曹姓男子2019年間得知陳姓妻子想學爵士鼓,並經友人介紹認識吳姓老師,曹男將陳妻和2位子女到吳男教室學習,未料去年7月間,曹男查看陳妻手機,意外發現吳男傳給妻子的曖昧訊息,吳男寫道「我覺得跟妳做愛這2次真的很棒」、「希望妳種的草莓被大家看到」、「不想要妳一直吃避孕所以還是會戴」,曹男怒向法院提出賠償,新北地院近日判決吳男賠償50萬元。
判決書指,曹男知道陳妻想學爵士鼓,不僅爲她支付全額學費,基於信任吳男的專業和人格,也將2名子女送去學爵士鼓,期間陳妻的手機訊息聲不斷,曹男查看後發現吳男傳給妻子許多露骨訊息,上面寫道「很希望妳種的草莓被大家看到耶」、「我覺得生理上還好,心理上可以沒套更舒服,但是我不想要妳一直吃避孕所以還是會戴、因爲有套就是有隔一層的感覺啦大概就是這樣」、「我覺得跟妳做愛這兩次真的很棒,不誇張我覺得是我人生中最好的經驗。對於我的生理心理都是」。
曹男見狀認爲,自身精神遭受莫大痛苦,憤而向吳男提告,求償500萬元。不過,吳男辯稱,未與陳女有超越一般男女社交分際的關係,傳這些對話只是爲了幫助她離婚,製造出的假象,因爲陳女曾多次向曹男提出離婚遭拒,曹男聲稱若陳女有別的對象,就會放她走,當時自己是陳女的朋友,考量陳女有輕生念頭才答應這麼做。
新北地院認爲,吳男和陳女當時若非陷入熱戀,否則不會多次互傳露骨訊息,因此認定兩人有交往,而兩人交往已嚴重破壞曹男婚姻,造成他精神上的痛苦,因此判處吳男賠償5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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