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私刑打死猥褻愛女老翁保釋金砍半 律師揭2關鍵原因

南投埔里5歲女童遭猥褻事件,女童父母嫌犯私刑致死,該父母昨(17日)晚交不出保釋金6萬,檢方最後調降爲每人1.5萬元。(黃立傑攝)

南投埔里5歲女童遭猥褻事件,女童父母對嫌犯動私刑致死,該父母昨(17日)晚交不出保釋金6萬,檢方最後調降爲每人1.5萬元。律師林柏宏表示,交保金額低的原因可能是檢方相信死者有猥褻女童可能,或死者外表傷勢看起來沒有那麼嚴重。此外,該父母若屬「義憤殺人」,依法可處7年以下徒刑,相較刑法「殺人罪」10年以上刑期輕得多。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林柏宏指出,若死者的傷勢集中在頭部,即涉及殺人之故意,依刑法第273條規定,「當場激於義憤而殺人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沒有殺人故意,則以「傷害致死罪」定罪法官會審犯罪動機目的或犯罪時所受之刺激,可爲科刑輕重之標準

實際上,法官在審理時,會考量重情輕,則可用刑法第59條「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認科以最低度刑仍嫌過重者,得酌量減輕其刑」。刑法上的殺人罪,依刑法第271條第一項規定,最重本刑是死刑,最輕本刑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回顧該事件,女童跟着爸媽13日到埔里某KTV唱歌,涉嫌猥褻女童的李姓老翁也到場。案發時老翁去上廁所,女童往廁所跑疑似要找爸媽,結果遇上李男後,被拉住後帶到後門停車場。女童事後向爸媽哭訴遭到老翁猥褻,女童爸媽將老翁拖到八德夜市痛毆,造成老翁4根肋骨被打斷,內出血嚴重,送醫3天后不治。

南投地檢署針對女童父母觸犯傷害、傷害致死及殺人罪嫌部分,進一步調查釐清。同時將在18日解剖李姓老翁,釐清死因和致命傷。女童父母在檢察官復訊後,昨晚各以1.5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