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涉私辦學生赴中營隊 監院糾正東華大學
東華大學陳姓副教授接受教師評鑑時,意圖虛造產學合作案以巧取計分,且有私辦學生暑期赴陸營隊爭議,但東華大學並無追究,監察院予以糾正。圖/東華大學提供
監委田秋堇、賴鼎銘今天指出,東華大學陳姓副教授接受教師評鑑時,意圖虛造產學合作案以巧取計分,且有私辦學生暑期赴陸營隊爭議,但東華大學並無追究,無從端正學術風氣,監察院予以糾正。
田秋堇、賴鼎銘12日提出「國立東華大學陳姓教師評鑑案涉及違法等情」調查報告,經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審查通過糾正東華大學,並於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相關事由。
監委指出,東華大學陳姓副教授於108、110學年度教師評鑑未通過,違反東華大學教師聘約,依東華大學108年版教師評鑑辦法,應「改聘專案教師」或「不續聘或解聘」。
監委指出,依據教師法及相關函釋,教師違反聘約涉及變更身分,3級教評會應審酌個案情節是否重大,故陳姓副教授連續評鑑未通過卻未能逕予改聘專案教師,也因「未符情節重大」而無法不續聘或解聘,遂繼續聘任至112年8月1日屆齡退休。
監委指出,據監察院調查報告,這起案件並非個案,107學年度東華大學某系也有另一名教師評鑑連續未通過卻繼續聘至退休,此證東華大學教師評鑑退場機制無法運作,但東華大學未敏覺法制設計不良,遲至111年才修改規定,已造成校園內部紛擾不斷。
監委也指出,陳姓副教授爭取110學年度評鑑的「研究項目」分數,竟將107、108年度已辦完的「海外實習/移地教學夏令營」資料列進產學合作契約書,且持契約書向東華大學研發處要求用印,孰料東華大學研發處作業鬆散,讓陳姓副教授取得「用印的產學合作契約書」,事後才被查出契約書爲虛造。
監委指出,陳姓副教授對104至106年3次辦理學生赴陸營隊細節交代不清,僅稱「本人無償舉辦」,而陳姓副教授爲營隊前往大陸與廠商接觸,違反教師請假規則,且疑與教學合作廠商董事長有親戚關係。
監委指出,東華大學對於相關爭議,迄今除了核予陳姓副教授評鑑不通過以外,並無任何追究,而如今極端氣候天災頻仍,師生赴中國活動,亦是校園安全的一環,應予掌握,但東華大學對於學生赴陸有無保險、相關費用支付、成績計算等皆無所悉,顯示輕忽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