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小學老師篡改多名退伍軍人高職志願 被判刑
填報志願是至關重要的人生選擇,卻有人爲了一己私利,對他人志願動起了歪心思......
填報志願
是至關重要的人生選擇
然而
卻有人爲了一己私利
對他人志願動起了歪心思
最近
因篡改他人志願被判刑!
一起來看看!
近日,經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龍海區某小學老師歐某因私自篡改多名退伍軍人高職報名學校、專業志願,被薌城區人民法院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判處被告人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該案也成爲薌城區首例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提起公訴並作出判決的案件。
爲一己私利
篡改考生高職志願
據瞭解,歐某是漳州龍海人,1979年出生,系龍海區某小學的老師。
經查,歐某在網上看到一條針對退伍軍人免費拿全日制大專文憑的政策,便想通過招收退伍軍人去就讀賺取一定的勞務費。於是,他通過微信朋友圈、建微信羣等方式招到了一些考生,負責指導這些考生在網上進行報名,並獲取了部分考生報名網的賬號和密碼。
2019年7月,歐某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私自篡改朱某、林某、張某、謝某、黃某等人填報的志願,致使幾人被非本人填報的院校和專業錄取。
發現未被心儀院校錄取
考生憤而報警
2019年10月,考生朱某、謝某等人發現自己被非其本人填報志願的院校和專業錄取。在確認已無法更改志願,與心儀院校專業失之交臂後,朱某、謝某等人報警。2019年11月4日,被告人歐某甲到公安機關投案,被漳州市公安局薌城分局刑事拘留,2020年11月3日轉監視居住。
不久前,漳州市公安局薌城分局偵查終結,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歐某犯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向薌城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判決
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成立
日前,薌城區法院經依法審理認爲,被告人歐某違反國家規定,利用獲悉他人報名網的賬號和密碼,登陸招生平臺賬戶,故意修改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的數據,篡改考生填報的志願,干擾了招生錄取秩序,後果嚴重,其行爲已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綜合被告人歐某的自首情節、積極賠償被害人並取得諒解、認罪認罰等情況,依照相關法律規定,作出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的判決。
檢察官說法
該案件經辦檢察官認爲,被告人歐某利用獲悉他人報名往的賬號和密碼,登陸招生平臺賬戶,故意修改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儲存的數據,篡改考生的填報志願,干擾招生錄取秩序,後果嚴重,其行爲已經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究其原因,除了歐某因一己私慾釀成大錯,考生保護個人信息意識不強、相關管理部門對考生個人信息管理不到位之外,高職院校招生困難、生源競爭日趨激烈也是導致高考志願被篡改事件發生的重要因素。
面對日趨激烈的生源爭奪戰,高職院校往往通過給回扣的方式來吸引高中教師爲他們介紹生源。介紹的學生越多,教師拿的回扣就越多。而這種不正之風,也是引發篡改志願事件頻發的重要因素。
故而,當事件發生後,考生要學會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溫馨提醒
填報志願,被心儀的學校和專業錄取是每一個考生夢寐以求的事情。然而,被他人惡意填報和篡改報考志願的事件卻時有發生。
高考已落下帷幕,填報志願也被提上日程,考生一定要增強個人信息的保護意識,提高風險防範能力,不要泄露自己的考錄信息和密碼;在每一次填報、修改志願後,務必多留一份“心眼”,確認“退出”並關閉網頁,防止和避免“被志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