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推行“以庭代訓”新機制規範行政執法
新華社福州6月5日電(記者王成)近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聯合省司法廳出臺《關於建立“五位一體”以庭代訓常態化新機制的實施意見》,探索建立庭上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示範、行政執法人員庭審旁聽觀摩、庭後通報行政審判情況、聯動講評行政應訴表現、破解依法行政依法應訴難題的“五位一體”以庭代訓常態化新機制,進一步規範行政執法行爲,推進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設。
意見指出,全省法院要紮實開展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庭審工作,選擇本轄區社會影響較大且對國家工作人員具有法治教育意義的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案件,開展以庭代訓公開庭審,加大對重點熱點案件的法治解讀。
意見明確要求提高出庭應訴比例,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案件、社會高度關注或者可能引發羣體性事件的案件、人民法院書面建議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的案件,應當由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
意見還要求全面開展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庭審觀摩活動,切實做好庭審後的互動點評,適時開展法官訪談、法律研討等活動,增強法治宣傳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