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家女喉頭軟骨遭捏碎!男友掐死辯殉情 高院判18年:堪稱妥適
▲吳嫌行兇後,臉書還放着和女友的甜蜜合照。(圖/翻攝當事人臉書)
新北市男子吳典鴻不滿沈姓富家女友和前男友出遊,醋勁大發勒斃她,還故佈疑陣製造殉情假象,他至今都堅稱是「謀爲同死」。高院認定兇嫌從小被祖母帶大,加上父母投資失敗疏於關心導致偏差,因此判刑18年,「堪稱妥適」。死者哥哥和前男友都出面痛批輕判,要求求處死刑。對此,法官迴應尚無理由。
判決指出,死者(32歲)家境小康,爲知名熱水器經銷商,曾遊學海外,2016年在網路上認識吳男(28歲)後,雙方陷入熱戀,在新北市蘆洲區租屋同居;但吳長期無業,遭沈女的父母反對兩人交往。事發於2016年8月中,沈女父母約女兒的前男友,要求女兒赴約,打算再續前緣;吳得知後心生不滿,認爲女友將移情別戀,遂生殺機。
沈女睡午覺時被吳男掐住脖子,雖奮力掙扎仍不敵對方強大力道,喉頭軟骨被捏碎窒息而死。吳男取走死者手機,並傳訊息給母親、前男友表明不願赴約,並故佈疑陣,買瓦斯罐、炭盆,營造燒炭自殺假象。伴屍兩天後,吳再帶着死者的手機、汽車,開往花蓮七星潭。
吳男殺害死者後,將死者的博美狗野放,被路人查詢博美狗的晶片通知家屬,案件因此曝光。警方也循IP位址,逮捕正在七星潭玩《精靈寶可夢GO》手機遊戲的吳男。吳被捕後否認殺人,辯稱女友要求殉情,但自殺會沒有保險金,纔會要求讓他掐死;他事後燒炭、上吊也沒死,纔打算回老家看看後再自殺,遭檢方提起公訴。
一審法官依殺人、侵佔等罪,將吳男重判有期徒刑18年及罰金1萬元。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時,吳男否認具有殺人犯意,仍辯稱是兩人相約殉情的「謀爲同死」,他應死者要求而殺害,但他痛苦難耐放棄自殺。
但高院不採信,根據許多客觀證據,包括死者都已買好郭富城的香港演唱會門票及機票,認定死者當時並非自殺,乃是遭吳男狠心殺害。綜合所有情狀後,高院駁回檢辯雙方上訴,仍處他有期徒刑18年與罰金1萬,侵佔部分先行定讞,殺人罪部分仍可上訴三審。
▼沈女哥哥希望法官判兇嫌死刑或無期徒刑。(圖/東森新聞)
「判決非常不滿意,至少要判死刑或無期徒刑」,死者哥哥說,兇嫌在法院上態度「根本覺得沒什麼,極其聰明主張說他是有精神病,意圖要脫罪。」
死者蔡姓前男友前往聽宣判,他痛批兇嫌都一直在狡辯「謀爲同死」,但事實並不然,只是爲了讓自己脫罪,「(家屬)每天都活在恐懼之中,因爲他想着,這麼兇殘的兇手現在放出來該怎麼辦?」
高院發言人吳維雅說,兇嫌成長過程當中,所受的生活環境是比較不穩定,導致影響性格發展,「這樣的(18年)刑度堪稱是妥適的」。對於檢察官及家屬求處死刑,法官則迴應尚無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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