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國級以下辦不了我”,從首富到死囚,劉漢黑金帝國覆滅記

2015年2月9日,《央視新聞》播發消息:經最高人民法院覈准,,並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執行死刑命令,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等罪的罪犯劉漢、劉維、唐先兵、張東華、田先偉執行死刑......

從初期的負隅頑抗到最後認罪服法,劉漢在法庭上的前後表現簡直是判若兩人,到底哪一個纔是真實的劉漢呢?

但願在正義的審判面前,劉漢流下的眼淚是他發自肺腑的的懺悔,然而再多的眼淚也難以掩蓋犯罪的事實,這真是多行不義必自斃。

劉漢在入獄之前光環繞身,他是川蜀有名的資本大鱷,四川最大的民營企業——漢龍集團的董事局主席,金路集團(上市企業)董事長。麾下擁有十多家全資子公司,行業涉及金融、證券、能源、電力、房地產、礦產等多領域,據有關部門統計,劉漢曾經的資產高達400億人民幣,被世界知名雜誌《福布斯》評爲“深潛水底的資本大鱷”。

在這些光環環繞的背後,劉漢到底是怎樣的一個人呢?他是怎麼從一個正兒八經的商人成爲黑社會集團的頭目的呢?以他爲首的這羣黑社會團伙又是怎麼樣橫行霸道,最後玩火自焚的呢?

這要從震驚四川的三聲槍響說起......

1月10日的一個下午15點零七分,四川廣漢市中心的鴨子河堤發生了一起駭人聽聞的槍殺案,當場被槍殺3人,還有兩名路過的羣衆被射傷,現場目擊者提起往事心驚膽戰。

兇手下車就開槍,完成射殺以後急速上車,全過程用時不到一分鐘的時間,驚呆了正在喝茶和過往的行人,由於性質非常惡劣,而且影響面極大,爲此公安部專門成立了專案組,將此案定爲1.10專案。

在公安部的督辦下,很快嫌疑人袁紹林、張東華落網,兩人供述他們就是此次案件中的持槍行兇人,但兩人一致供述做出這滅絕人性的行爲是受人指使。

警方根據犯罪嫌疑人提供的線索展開了大面積搜捕通緝,並且公安部緊急發佈了對劉維的B極通緝令,一個小時不到通緝令發至全國各省公安部門,各省對劉維可能落腳的地點迅速完成了全面布控工作,並且在各個路口進行了嚴密的盤查。

即使公安機關如此迅速嚴密的布控盤查,犯罪嫌疑人劉維一逃就是四年之久,劉維何許人也,他何來如此大的能量,居然能夠安然躲過警方的層層布控和嚴密盤查?

劉維,四川廣漢億源實業公司掌舵人,是廣漢有名的民營企業家,他在當地不但經營者以賭博爲名的遊戲機、四處發放高利貸,而且還經營着建築材料等多個行業。

被害人陳福偉就是當時劉維的肉中刺、眼中釘,當地人稱劉維爲“操哥”這是四川當地的叫法,廣東叫法爲古惑仔,其實就是個混混而已。

隱藏很久的劉維並沒有離開,而是就躲在廣漢市內,四年的時間裡警方經常接到舉報電話,每次出警準備抓捕時都以撲空而告終結他總能提前得知消息,在警方準備抓捕之前逃之夭夭。

劉維難道有未卜先知的本領嗎?只是因爲當時他有個能量巨大的哥哥——劉漢,這位哥哥可是在四川政商兩界混得如魚得水、風生水起的人物。

案發後劉維被傳喚接受訊問,劉漢此時以四川省政協常委的身份把電話打給了時任四川省公安廳的某位領導,囑其安排弟弟劉維回家過團圓年,果然沒過多久,劉維如願被放回了家中。

之後的日子,劉漢安排劉維躲藏,並且以自己的能量四處活動爲弟弟劉維說清,開脫其應當承擔的罪責,在這位哥哥的庇護下,劉維長期避過警方的追捕,遲遲未能到案,在劉維躲藏期間,劉漢多次與弟弟見面,並且爲其提供豐裕的躲藏資金。

十分蹊蹺的案情,引起了公安部的高度重視,公安部責成北京市局成立專案組,督辦案件的偵辦工作,隨着偵辦工作的不斷深入,專案組發現劉漢涉嫌包庇罪、窩藏罪,而且劉維涉嫌的故意殺人罪僅是冰山一角,可能還存在着以劉漢和劉維等人爲首的特大涉黑集團。

2013年,北京市局專案組根據已經掌握的情況進行了周密的布控,在首都機場將劉漢抓獲,幾天之後,專案組秘密進入四川,將躲藏在廣漢的劉維抓捕歸案,專案組緊接着雷霆出擊,將這個涉黑組織的三十多名成員在一夜之間盡數逐步歸案。

爲了避免當地的關係網干擾辦案,這個涉嫌特大涉黑集團案件由公安部指定異地審理,劉漢、劉維涉黑案指定由咸寧中級人民法院審理。

咸寧警方接到通知以後,絲毫不敢懈怠迅速從全省抽調精兵強將對案件進行深入偵查,除1.10槍殺案之外,很多起塵封多年的積案再次進入了咸寧警方的偵辦視線。

通過調查發現,自1993年以來,這個以劉漢爲首的涉黑阻止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案件5起,致使7人無辜死亡,2人不同程度受傷僅劉漢一人就涉及十餘項罪名。

對於湖北警方來說,1.10專案是他們從未經歷過的,確實屬於大案、要案和難案,面對專案組的指控,劉漢非但沒有一絲悔改之意,而且態度還是十分的囂張,劉漢根本沒有把專案組的民警放在眼裡。

第一次審訊的時候,劉漢竟然大放厥詞地表示:我的案子不是你們能管了的事,你們湖北警方辦不了我的案子......

2013年5月,受命的湖北專案組民警趕赴四川,開展了艱難的偵查取證工作,果然是步履維艱,剛到四川就碰到了前所未有的難題,在偵辦過程中,人們甚至連劉維、劉漢的名字都不敢光明正大地提及。

十個月的艱難偵查拜訪,羣衆才慢慢開始相信劉家這次看來真是要倒了,隨之而來的是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向專案組說明真相,長期被劉漢涉黑阻止壓迫的羣衆開始寫檢舉信。

有了羣衆的支持,有了證人的信任和配合,只是邁過了偵辦案件的第一關,原始證據過於散亂,喝多由於案發時長而流失,這給案件取證帶來了不小的難度,絕大多數屬於書證,這些都需要從相關單位或者金融機構調取證據,手續特別複雜繁瑣。

咸寧警方400多位民警累計行程十萬多公里,夜以繼日地開展偵辦工作,即使困難再多,專案組民警細心收集每一項證據,全力深挖犯罪,再難也要全面查清案情。

2014年3月,以劉漢爲首的36人涉嫌阻止、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以及故意殺人等案件,在湖北咸寧中級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庭審中劉漢企圖推翻起訴書中對他的各項指控,他只承認出於親情原因卻確包庇過自己的親人,劉漢當初以政協常委的身份給四川公安廳某位領導打電話,兩個小時之內劉維就回到家中吃年夜飯,這位兩屆政協常委的面子真是夠大的。

劉漢在家中排行老三,早期靠着偷工減料掙了第一桶金,他的華麗轉身發生在1993年,這年劉漢進入了期貨市場,靠着不法途徑獲取了可靠地消息,很快就積累了不少的財富。

劉漢發家後出手十分的闊綽,他用錢財跟各個層級的領導搞好關係,送黃金珠寶投其所好是劉漢走關係的主要途徑,商界的順風順水和政界的左右逢源,無論再順的風水也讓他招惹了一場仇恨,險些喪命。

1997年,劉漢談完生意出門的時候有人向他開了兩槍,一槍擊中車尾部,另外一槍沒有打在車上,警方偵查後發現此次事件是劉漢生意場上的競爭對手僱兇殺人所爲。

經歷此次事件之後,劉漢、劉維兩兄弟就形成了一個在幕後,一個在臺前衝鋒的兄弟捆綁模式,97年劉漢和孫某在綿陽註冊成立了漢龍集團,爲了謀求更大的利益,劉漢以設立保安部爲名建立了一支屬於自己完全操控的打手隊伍。

而且劉維也不甘示弱,迅速網羅了一批馬仔,並且購置了大量的武器彈藥,建成了一支擁有武裝力量的犯團伙,他們的這個組織比較嚴密,劉漢爲頭領平時只對劉維和孫某發號施令,底下小弟均聽從劉維和孫某的指揮。

對於這個涉黑團伙中不聽指揮或者不敢大打出手的人,劉漢從不留情,對於敢打敢殺,敢於拼命的骨幹成員,劉漢會動用自己的關係幫助逃避法律 的制裁,還會對這些骨幹成員給予獎金和獎勵住房的方式進行激勵。

1998年,劉漢的公司在綿陽開發房地產,因爲拆遷補償問題與當地村民發生了激烈的衝突,公司保安唐某的等人遵照劉漢的指令,將村民熊某用刀直接捅死。

僅僅過了五天時間,爲了壟斷廣元賭博遊戲機市場,劉維指示手下將競爭對手當街殺死,1999年初,綿陽另一個黑道人物王某揚言要炸掉劉漢公司的保齡球館,劉漢聽到這樣的狂言後先發制人,知到孫某將王某殺掉。

事情發生以後,劉漢出錢劉維出面擺平此事,由於有政府官員出面,這件事賠償後也就不了了之,2000年,劉漢將他的漢龍集團遷往省會成都,開始向個高一層的領域伸出黑手。

在劉漢經營的項目中,只要是他出面就沒有拿不下的項目,而且只要是劉漢涉黑組織插手的工程,劉維都會恐嚇的方式讓競爭對手知難而退,如果有不識相的,劉維就會安排手下人讓競爭對手“消失”。

劉漢和劉維涉黑團伙先後購買和持有各類槍支20支,其中包括狙擊步槍和各類制式手槍,還有3把軍用微型衝鋒槍,更讓人感到震驚的是竟然還擁有3枚手榴彈,軍用子彈600餘發,鋼珠更是不計其數。

面對國外媒體《華爾街日報》的採訪,劉漢說道:我從來都是贏家,我劉漢從未失過手......

以血路鋪出自己的財路,靠着這些非法的武器裝備,在用商養黑、以黑護商的錯誤模式下,劉漢的生意是日衝昇天,千萬的豪車是劉漢的出門配置,配槍的保鏢貼身守護生活中揮金如土,在賭場更是肆意妄爲。

這位看似重情重義的黑幫老大,到了法庭卻是翻臉不認人,面對所有的質問只有一句:我不知情!無賴式地推卸完自己的一切責任,無論證人把時間地點描述的再清楚,劉漢就是死不承認。

不管劉漢如何爲自己辯白,怎麼樣的無賴,公訴人有條有理地一一列舉着劉漢的犯罪事實,即使公訴人指控劉漢開賭場的事實,劉漢也是矢口否認,揚言幾百萬對他來說根本就值得一提,那種小錢自己根本看不上。

劉漢的確十分有錢,案發後公安機關在繳獲的車輛就有多輛世界級超豪華車,每一輛都是價值不菲,他的座駕更是價值1300萬,據劉漢的保鏢供述,劉漢一頓飯花費個八百十萬實屬正常,身上的穿戴更是見也沒有見過的奢侈品。

貪婪沒有底線,爲了斂財,劉漢用盡了手段,劉漢經常出入澳門賭場,累計輸掉人民幣十多億,他的保鏢供述,劉漢在澳門賭場一天之內據輸掉了兩個億。

2008年以來,劉漢以虛假的項目工程,騙取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資金總額人民幣38億多元,美元1.4億,騙取來的資金用於償還前期的貸款以外,其餘都用於劉漢的賭債。

劉漢在大量的證據面前拒不承認犯罪事實,在提到殺害拆遷村民的時候,他的態度更是十分的冷漠,在法庭上,公訴人出示了涉案的衝鋒槍和六四式手槍,還有小口徑手槍、勃朗寧手槍共20支,以及子彈六百餘發,還有管制刀具100多把,證物呈現在法庭的時候,法庭現場異常的寂靜。

劉漢再一次以自己從來沒有摸過槍爲由來推脫自己的責任,在大量的證據面前,公訴機關沒有再給劉漢辯白的機會,直接帶證人指認這些非法槍支與劉漢的關係。

爲了推脫責任,劉漢不惜把責任全部推卸到員工和自己弟弟劉維身上,劉漢到最後還要極力狡辯,2014年庭審現場,證人孫某被擡着輪椅進入法庭,直接指認殺死王某是劉漢指使,哭着對劉漢說道:你把兄弟們的心都傷完了......

2014年5月23日,咸寧中級法院對劉漢、劉維特大黑社會性質阻止犯罪案一審公開宣判:

被告人劉漢、劉維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36個被告人中5人被判處死刑,5人死緩,4人無期徒刑,22人不等的有期徒刑。

一審判決以後,劉漢、劉維均提出上訴,湖北高級人民法院經審,同年8月宣判維持一審判決,並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覈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