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1500萬政治獻金人間蒸發? 莊瑞雄:請馬交代捐款流向
針對總統馬英九17日在辯論會上質疑蔡英文卸任行政院副院長後還有國發基金官員到蔡家報告一事,民進黨發言人莊瑞雄及黃帝穎律師18日召開記者會表示,當時蔡英文已經卸任行政院副院長,2007年12月國發基金人員與蔡英文約定雙方都方便的時間與地點來交換意見,並不是所謂的報告,過程一切合法,請「吃魚翅的馬市長,不要抹黑卸任後的蔡副院長」。莊瑞雄質疑,馬英九在臺北市長任內先後5次到富邦招待所吃魚翅宴,隨後富邦成功購併北銀,其中明顯有對價關係,已經涉嫌圖利,難道馬英九不知道「拿人手短、吃人嘴軟」的道理嗎?
莊瑞雄表示,蔡英文在2007年5月就已經卸任行政院副院長,所以2007年12月國發基金人員因爲業務需要與蔡英文交換見,過程完全合法,請問馬英九總統在質疑什麼?在胡亂影射什麼?如果按照馬總統的邏輯,政府官員與民間企業接觸就該被質疑,那麼馬英九在當臺北市長時,於2001年11月成立北銀合併小組,期間被市議員質疑後坦承,在2002年9月16日及2003年8月11日到富邦招待所吃魚翅宴,也坦承在2003年1至2月間3度到富邦招待所,隨後在2005年1月1日富邦成功購併北銀,令人懷疑有利益輸送的嫌疑。他說,當馬總統一隻手指頭指着別人時,另外四隻手指頭其實是指着自己,哪有吃魚翅宴的馬市長去質疑卸任後的蔡副院長的道理。莊瑞雄說明,2002年9月16日馬英九第一次接受蔡明忠的邀請前往富邦建國南路招待所,隨後分別在2003年1月3日、2月17日及2月27日,馬英九又吃了第二次、第三次及第四次的魚翅宴。2003年6月26日北市府公佈「臺北市市庫代理銀行遴選及委託自治條例」後,馬英九又在2003年8月11日接受蔡明忠邀請吃了第五次魚翅宴。莊瑞雄認爲,在2005年1月1日富邦與北銀正式合併前,馬英九已經去吃了五次魚翅宴,昨天卻在辯論會上表示「官員不應該與已經卸任的蔡副院長有互動」,連官員與卸任的副院長有互動,馬總統都會質疑,「馬總統的道德標準怎麼這麼低?」至於昨天蔡英文主席質疑馬總統是否收了富邦1500萬政治獻金,馬總統立刻否認。對此莊瑞雄於記者會中出示「98年矚金重訴字第一號洗錢防制法」等案的審判筆錄,顯示當辯護人詢及「2008年總統大選時,你或你的家族,包括你的父親、弟弟,及富邦金控或關係企業有無捐款給馬英九總統?」當時作證的蔡明忠回答「當時政治獻金法已經通過,我印象所及我們是有捐款給國民黨,並且也取得收據,金額應該是壹仟伍百萬」。莊瑞雄表示,蔡明忠在法庭上的證言非常清楚,雖然馬總統否認,但還是請馬總統仔細回憶一下,在2008年總統大選期間,富邦到底有沒有捐給他1500萬政治獻金?是不是政治獻金收太多忘記了?莊瑞雄還說,富邦合併臺北銀行,期間馬總統就吃了五次魚翅宴,如果以馬總統團隊質疑蔡主席的標準,那這筆1500萬的政治獻金錢到底算不算後謝呢?此外,蔡明忠明確講到這筆錢是捐給國民黨,也取得收據,莊瑞雄質疑,是這筆錢不夠乾淨嗎,不然怎麼會平白失蹤?請馬總統再去查查,爲什麼這筆1500萬政治獻金會從人間蒸發掉?這筆錢到底有沒有進入馬總統的私人帳戶?或者進入到國民黨的帳戶?又或者藏在什麼地方?請馬總統坦白向社會大衆交代清楚。另針對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吳敦義在公開場合提到,蔡英文在副院長任內「自己批給自己」8.75億元,加上之前2000萬美金,總共就是14億元,對此黃帝穎律師表示,吳敦義完全把時間搞錯。他說,蔡主席在2007年5月就已經卸任,後面這個8.75億是國發基金在2008年3月審議通過的,就這個部分吳敦義完全講錯,金額不對、時間也不對。對於吳敦義胡亂指涉,民進黨明天將以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90條「意圖使人不當選」之罪,對吳敦義提出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