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囤藥採購限令出爐! 醫院、藥局「進貨超過月用量1成」需通報

▲防囤藥採購限令出爐!醫院藥局「進貨超過月用量1成」需通報。(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嚴雲岑臺北報導

爲避免藥品供應鏈不穩,造成市場囤貨、供貨不均問題食藥署已於3月17日發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藥品供應管理原則」,要求醫療機構或藥局採購藥品,應以前一年月平均採購量爲原則,若超過平均實際用量一成以上,應向食藥署通報同意,方可出貨。如果外界發現有異常囤貨通報,食藥署將進行評估調查,並依違反公平交易法開罰。

新冠肺炎延燒全球臺灣確診人數也來到252人,先前已有藥廠通報抗甲狀腺藥物原料藥因疫情缺貨,但食藥署已先幫藥廠找到同成份替代藥品,確保病患權益不受損。而隨着大陸原料廠陸續復工,缺藥問題也暫時獲得緩解。

食藥署藥品組科長張連成受訪時表示,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後,有多家社區藥局反應藥品供貨不穩,爲避免民衆拿不到藥,食藥署已針對社區藥局通報訂貨困難品項,函請藥品許可證持有者,按日回報藥品庫存量、出貨至醫療機構及社區藥局之數量及其佔比,並請相關醫療院所回報108 年1月1日至109年3月31日期間藥品進貨量及庫存量等採購資料

回報資料含各月平均用量、月進貨量、月庫存量等。張連成表示,依據3月23日至3月25日期間藥商填報藥局端藥品供應量約佔總出貨量25%,未來如查許可證持有者及醫療院被發現有囤貨情形,食藥署將會同地方衛生局啓動實地稽查,若影響市場,恐被依公平交易法開罰。

食藥署呼籲藥商、醫事機構及醫療專業人員,如有藥品短缺之虞,應儘速於食藥署「藥品供應資訊平臺」通報;如有發現異常囤貨情事,可向食藥署專案信箱「 tfdawatch@fda.gov.tw 」通報,以維護藥品供應秩序,共同維護防疫期間藥品穩定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