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酷斯拉」入侵7縣市 美洲綠鬣蜥飼主須登記、不得繁殖
農委會15日預告訂定「有害生態環境、人畜安全之虞之原非我國原生種陸域野生動物之種類」草案,將美洲綠鬣蜥公告爲有害生態環境之原非我國原生種陸域野生動物。公告後飼養美洲綠鬣蜥需向政府登記備查,且未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繁殖,以杜絕目前美洲綠鬣蜥寵物棄養及任意繁殖情形,降低美洲綠鬣蜥對本土生態可能的危害衝擊。該草案將進行爲期60天之預告。
之前有網友將在國外屬於保育類的綠鬣蜥做成「蒜頭蜥蜴湯」、「蒜蓉豆腐乳蒸蜥蜴」2道料理PO上網,引起許多網友討論,當時林務局提兩項意見,建議民衆還是別吃,因爲該動物大多都生長在野外,身上有許多寄生蟲,怕吃了影響身體健康,而且觀感也不好。
美洲綠鬣蜥(Iguana iguana)是原產於中南美洲之陸域爬蟲類動物,屬於大型蜥蜴,每次繁殖可產20-70顆卵,在無天敵且氣候合適的環境下,可在野外快速建立族羣繁衍。林務局指出,目前已在包括臺灣在內的15個國家發現入侵族羣,其所產生的危害,包括因其挖土的習性可能損害河堤基礎設施,並造成農業、觀光、食物與生物安全威脅,帶來電線短路停電及道路塌陷或堤岸侵蝕等直接經濟損失,亦可能破壞植被並與原生物種競爭,影響本土生態。
林務局說明,美洲綠鬣蜥入侵環境的途徑主要爲「棄養」。也因爲美洲綠鬣蜥與「酷斯拉」相似的奇特外型,加上性情溫和易於飼養,而在寵物市場廣受歡迎,但多數飼主購買時,未評估其成長後體型可達2公尺長,目前已發現在臺中市、彰化縣、嘉義縣(市)、臺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範圍皆有大量族羣被棄養,並有快速擴散趨勢。
▲綠鬣蜥 。(圖/林務局提供)
爲移除野外入侵族羣,林務局委託屏東科技大學及相關團體進行捕捉,從103年起至今已移除了7417只。林務局提到,除捕捉已逸散在野外的美洲綠鬣蜥之外,管制人爲飼養的個體、防止棄養與人工繁殖,對減少美洲綠鬣蜥危害已刻不容緩。
林務局表示,目前在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1條規定,已公告美洲綠鬣蜥爲「有害生態環境、人畜安全之虞之原非我國原生種陸域野生動物之種類」,等正式公告後,美洲綠鬣蜥飼主應依規定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登記;如未於期限內登記,或於登記後規避查覈,可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