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勤禁足不會痛啊!範佐憲好狠:洪禁閉退伍不能考公職
軍檢對洪仲丘案偵結起訴18人,你覺得真相大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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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私仇!542旅旅部連下士洪仲丘冤死,關鍵角色上士範佐憲強勢主持士官評議委員會,硬把洪送去關禁閉,導致洪被凌虐致死。範佐憲還曾得意地說,「洪仲丘如果關禁閉,退伍後就無法報考公職了!」
▲範佐憲涉嫌違反《刑法》、《陸海空軍刑法》的「共同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之處罰」、「共同職權妨害自由」,被軍檢求處「從重量刑」。(圖/東森新聞)
軍檢起訴書指出,洪仲丘5月6日竄改體測成績,想爭取提早休假被連上查獲,本要移送法辦,洪擔心留下污點,影響退伍後報考公職,向連長徐信正求情,徐從輕給洪罰勤7天處分。
起訴書提到,洪仲丘自認快退伍了,不想背值星執勤,引發範佐憲和徐信正不滿,藉由6月23日抓到洪帶照相手機和MP3,想借此教訓洪。
軍檢表示,士評會6月25日召開,範佐憲擔任主席,主動提議對洪仲丘關禁閉7天,部分士官認爲洪快退伍,建議較輕微的罰勤和禁足懲罰,範反對說,「罰勤跟禁足,他也不會痛啊!」士官長陳以人也搭腔,「他之前罰勤都罰不完,罰勤對他沒有用,要給他禁閉。」
軍檢調查,範佐憲不但堅持士評會應對洪仲丘做出禁閉7天懲處,還強調會請徐信正和副旅長何江忠「喬出」禁閉室空位,更說洪如關禁閉,退伍後就無法考公職。在範的強勢主導下,全數士官投票通過。
根據《考試法》規定,只要年滿18歲的中華民國國民就可以報考公職,除曾犯內亂罪、外患罪、判刑確定、通緝在案、褫奪公權尚未復權和受監護尚未撤銷者,依法不能報考,關過禁閉仍有考試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