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500元!湖南新寧消防開出首例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罰單
3月28日,新寧縣消防救援大隊開出首例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罰單。
連日來,新寧大隊深入轄區高層住宅小區,對電動自行車停放樓道、充電以及飛線充電等違法行爲進行集中整治。監督執法人員在深入御景花苑小區(高層建築)進行檢查時,發現C1棟4單元公共門廳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執法人員通過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將違停車輛挪出公共門廳,並多次與業主夏某溝通,在夏某拒不改正的情況下。執法人員根據《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第七項之規定,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依法給予夏某處罰款人民幣500元的行政處罰。
經教育後,夏某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表示會引以爲戒,今後不再將電動車停放於安全疏散通道內。一直以來,許多高層民用建築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等都存在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的情況。前期,爲提醒電動自行車車主正確停放車輛,已統一印製了相關條例,下發到轄區各高層民用建築住宅小區各樓道進行全覆蓋張貼。
下一步,爲深入推進消防安全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消防部門將不定期對高層建築開展消防安全排查行動,嚴肅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爲。(黃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