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自由心證」從有罪變無罪 補教女師質疑「司法標準在哪」
女子遭闖紅燈男撞上挨告,4年來從有罪變無罪,她反問「司法標準在哪?」。(圖/取自網路)
車禍大多雙方有錯,但遊姓女老師開車遭騎機車闖紅燈的郭姓老翁撞上,老翁78天后死亡。遊小姐遭提告,即使交通鑑定報告證實她無肇責,近4年的官司纏訟,她遭檢察官「逼認罪」,法官「同情」被害人,仍認定她應盡注意義務,一審判有罪。她不甘心上訴,二審最後認定路權是她的,改判無罪定讞。遊小姐無奈地說,這絕非個案,「不知司法標準在哪?」
回憶事發後,遊小姐仍情緒激動,她表示,家屬在法庭上指責她沒關心,怎麼不好好開車等,但她曾數次前往醫院關心郭姓老翁,告知家屬她當時有按喇叭,家屬回說「他有重聽」;她也問郭翁「阿伯你闖紅燈喔?」他與家屬卻都不吭聲。而這些,他們卻在法庭上避而不談。
遊小姐說,一審審理期間,當時臺中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及覆議委員會報告都指出,她並沒有肇事因素,檢察官卻硬要逼她認罪。法官則是「同情」被害人,對方家屬「就是要錢」,調解時除了強制險賠償外,還要她賠25萬。她無法接受,保險公司更無法相信這樣的車禍還要她賠,原本不接受,但一審判她有罪後,保險公司也只能依規定先賠償。
她提到,一審判她有罪後,她氣得上訴並在網路爆料,向跟媒體投訴。家人尤其是父親認爲讓他蒙羞,對她不諒解,此後幾乎不跟她講話,她只能跟母親傾訴,即使現在判無罪,她也只有跟母親說。
遊小姐認爲,雖然感謝司法在近4年後還她公道,逝者已矣,她不想再去追究。她納悶的是,一件單純的死亡車禍,鑑定報告也很清楚,卻能有如此截然不同的判決。
她說,相信這不是個案,一定有很多人有跟她一樣的遭遇。她想問法官,「你們的天平怎麼了?」你們有獨自判斷能力,智識不低,或許也都有開車,卻沒有「同理心」,不知「司法標準在哪?」
遊小姐的先生事後也補充說,他希望大家對在此案後能重視臺灣法律,什麼是對,什麼是錯,而不是自由心證。一審在法醫及2次鑑定都是他老婆無肇責下,還可以用「不到1秒的綠燈轉黃燈」來判定有罪,令人灰心。
他認爲,司法「自由心證」導致一堆三寶肆無忌憚,尤其這種連小孩簡單的認知下的對錯,還可以拖到4年之久,令人感嘆,也希望此事能給人警惕與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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