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推進公務用車新能源化:節約能耗,落實“過緊日子”

“在公務用車管理上,提高公務用車購置更新條件,進一步壓縮車輛購置數量和經費,公務用車使用年限未達到12年或行駛里程未達到15萬公里原則上不予更新,一般公務用車更新原則上100%使用新能源汽車。”

據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網站9月9日消息,近日,浙江寧波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印發《機關事務領域深化落實厲行節約堅持過緊日子十條措施》,從辦公用房、公務用車、能源資源節約、資產效益提升等方面作出細化規定,推動全市黨政機關過緊日子養成習慣、成爲常態。

公開報道顯示,近期,全國多地發出的黨政機關“過緊日子”相關要求中,均明確提出公車更新選用新能源汽車。

例如,微信公衆號“常熟機關事務”9月6日刊文介紹,江蘇常熟市級機關事務管理中心堅持“非必要不更新”原則,從源頭上降低公務用車運行成本。將車輛更新年限從8年提高到12年,同時要求行駛里程需達18萬公里以上,壓緊公務用車更新購置預算“總盤子”。進一步加速公務用車“新能源化”,原則上車輛更新全部選用新能源汽車。加強購置審覈把關,2024年公車購置數量同比下降54%,2025年申報購置數量同比下降37.5%。

來自河南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網站9月5日的消息稱,近日,信陽市機關事務中心印發《落實黨政機關習慣過緊日子要求十條措施》,從“強化管理職能、推動節能降耗、嚴控成本支出、提升服務效能”四個方面制定10條具體措施。其中提到,強力推進公務用車新能源汽車替代工作,實現2024年底全市城市建成區內公務用車新能源比例達到50%以上的目標。

江蘇連雲港市政府網站8月2日發文介紹,近日,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印發《在機關事務中落實黨政機關習慣過緊日子要求十條措施》。連雲港市將嚴控機關運行成本,從嚴辦公用房調配,辦公用房不足的,通過內部騰挪、統籌調劑解決。辦公用房距上次大修或裝修10年以內,原則上不得申請大中修。嚴格執行公務用車配備、使用口徑,公務用車使用年限超過10年、總里程數達到20萬公里的,方可申請更新,新增及更新公務用車中新能源汽車配備比例不低於75%,高鐵沿線公務出行原則上不安排公務用車保障。優化機關運行保障事項安排,精簡維修改造項目,科學提高機關運行成本管控水平,把經費用在“刀刃”上。

此外,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今年6月發佈的消息列出了一組數據:四川綿陽堅持能用盡用、非必要不更新,在達到基礎更新標準上,綜合衡量車輛制動性、操作穩定性等因素,確有必要再予以更新,2024年度公務用車計劃更新數較上年同比下降10%,省減經費11.1%。積極推廣純電動新能源汽車,從2024年度起更新公務用車原則上全部採購純電動汽車,與同類型、同動能燃油車相比,2024年度更新車輛每年度可節約能耗費用約130萬元、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約420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