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友暴斃還偷走他現金2萬與金飾 裝袋棄屍逃亡遭逮辯

邵姓男子朋友施用毒品後,朋友暴斃,邵男還搜刮他財物、棄屍,遭判刑定讞。此爲示意圖。(圖/CFP)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新北市板橋區李姓男子2015年9月間,遭人發現死亡多日,屍體還被膠帶纏繞,並以塑膠袋包裹捆綁,棄屍在牀上身上財物不翼而飛。檢警調查後,鎖定他的好友邵姓男子涉有重嫌,經逮捕邵男後,發現2人當時一起吸毒後,李男暴斃,邵男竟搜刮他財物後棄屍。最高法院審理後,依照「無義務遺棄致人於死罪」,將邵男判刑2年6月定讞。

判決指出,邵男供稱,2015年9月間的深夜,到朋友李姓男子家中吸毒,2人施用安非他命、海洛因後,李男卻因嗑毒過量而昏迷、死亡。邵男因覬覦李男之財物,爲免李男突然自昏迷狀態醒來,邵男竟捆綁昏迷中李男的雙手,並竊取李男屋內現金2萬元及金項鍊1條得手。邵男還取走李男的提款卡,冒領提款,但因戶頭內無存款未果。邵男遂將金項鍊典當1萬6千元。

隔了2天,邵男回到李男家中,發現李男已經死亡。未免其他人發現李男死亡,邵男購買大型黑色塑膠袋、膠帶等物品,返回李男家中捆綁李男。過程中,邵男又取走李男手上戒指3個、玉戒指1個,而後將李男膠帶密封捆綁後,再以3層黑色塑膠袋包裹棄屍牀上,而後再開走李男的汽車,開到堤防旁棄置,而後將戒指典當2萬4千餘元。

李男女友因多日連絡不上,連絡李男家人後才發現李男死亡多日。警方過濾監視器畫面,發現邵男多次進出李男家中,涉有重嫌,循線逮捕邵男,全案因此爆發。邵男被依竊盜、遺棄致人於死等罪,提起公訴。

一審依照竊盜等罪,將邵男判刑2年與4月,二審改認定邵男犯「無義務遺棄致人於死罪」,改判刑2年6月;另外竊盜罪部分仍處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此部分先行定讞。遺棄部分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11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