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人行道遭佔!高雄婦被迫坐「電動輪椅」在馬路爭道 恐吃罰單

因爲人行道遭佔據,使用「電動輪椅」的高雄老婦只好走上道路,以慢速與機車騎士爭道,讓人看了捏把冷汗。(紀爰攝)

轄區警方檢視畫面後,發現老婦與右側的行人相比「未緊靠路邊」,因此已經違法,恐吃上罰單。(紀爰攝)

記者重回現場,發現軍校路與右昌街附近的人行道,有不少路段遭雜物、違停車輛阻擋。(任義宇攝)

高雄楠梓區日前有民衆目擊,有老婦使用「電動輪椅」以慢速與機車騎士爭道,讓人看了捏把冷汗!原本以爲老婦是冒險上路,結果往旁邊一看,才發現人行道早被店家、違停車輛層層阻擋,輪椅族根本過不了;不過,經轄區警方檢視畫面後指出,老婦「未靠路邊」通行,恐怕已違規可處500元罰鍰。

人行道障礙多輪椅族難通行!高雄楠梓區日前有民衆目擊,1名老婦使用電動輪椅,以慢速於道路上前進,旁邊則是不斷有機車騎士經過,危險景象讓人看了捏把冷汗。

據瞭解,原本民衆以爲老婦是冒險使用電動輪椅走上道路,但往旁邊一看,才發現該處人行道被店家招牌、盆栽、違停車輛佔用,導致輪椅族根本無法通行,纔會被迫在馬路上跟騎士爭道。

由於拍攝地點在高雄楠梓區,轄區警方表示,電動輪椅族視爲「行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2款,行人若沒有在畫設的人行道上通行,或是無正當理由,在未畫設人行道的道路不靠邊通行,違反其中1項,將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轄區警方經檢視畫面後,發現老婦雖然因人行道有障礙物,只能在道路上通行,屬於正當理由,但老婦與其他行人相比卻「未緊靠路邊」,因此已經違法,恐吃上罰單,只是當下未有民衆報案,警方難以確認老婦身分追溯違規案。楠梓分局也呼籲,爲了輪椅族顧及自身安全,切勿和汽機車爭道影響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