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留1歲女童放車內「活活悶死」…父母單純疏失 最重判2年!

臺東1歲女童困車內「悶到熱衰竭」。(圖/記者兆麟翻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東縣一名1歲孫姓女童4日被放在車內近2個小時,悶到熱衰竭,被發現時已無生命跡象活活熱死。警方表示,如果家屬「故意」將女童棄置於車上致死,構成殺人罪,可處10年以上、無期徒刑或死刑;單純疏失,屬過失致死罪,最重可判2年。

警方初步調查,孫姓夫婦中午出門把女童交給11歲姊姊帶,姊姊把女童帶上車玩耍後就自己回家,等到爸爸女兒時,才發現女童已熱死在車上,一家人慌亂到驚聲尖叫,驚動鄰居出來看。

家屬自行開車緊急將女童送往消防隊救護車中途與小客車會合接力搶救。救護人員回報,女嬰現場已沒有生命跡象,送醫急救宣告不治。警方等女童姊姊情緒平復,將針對這一家人調查事發原因

警方表示,父母下車時要留意,千萬不能讓幼年孩子遺留在車上,若家屬「故意」將女嬰棄置車上致死,構成殺人罪,可處10年以上、無期徒刑或死刑;若是單純疏失,屬過失致死罪,最重可判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