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追蹤/「我要回家」每人募資1千元請律師 滯留湖北臺灣人「研擬提告蔡政府」
滯留湖北一千多名臺灣民衆等不到包機回家,有最新的自救辦法。《ETtoday新聞雲》記者獨家掌握消息,目前有部分臺灣民衆號召「集資」,大家自費跨海請臺灣律師幫忙打官司,「提告蔡英文政府違憲,剝奪他們回家的權利。」
滯留湖北不願具名的臺商私下透露,原本滯留民衆還能體諒,蔡政府堅持防疫的理由,所有人把希望放在湖北解封后,以爲政府會安排返臺計劃。最後,所有人情緒崩潰了,關鍵點在於27日陸委會發布的訊息,「基於防疫考量,滯留湖北1235人的名單交給移民署,針對滯留湖北的民衆入境臺灣多方掌握,同時要求民航局發函給各航空公司把關。」返臺名單變成「禁止管制入境名單」,成爲壓垮滯留湖北的臺灣民衆最後一根稻草。
目前滯留湖北臺灣民衆,有部分人發動研擬提告蔡政府。一名滯留湖北臺灣人私下透露,他一個月前加入的100多人的羣組,有人提出採取法律行動,留言寫下「被註記在冊,禁止自行返回臺,解封后未必回的臺灣,大家要動起來捍衛自己權益,支持集資加入訴訟政府的行列」。另外,羣組也有人提到「一人捐1000元臺幣請律師打官司,加上臺灣有志工團體奔走幫忙,希望能有作用」,不少人表態願意加入訴訟行動。
▲鑽石公主號華航包機返臺,滯留湖北臺灣民衆希望兩岸能再協商返臺包機。(圖/記者林敬旻攝)
滯留湖北的臺灣民衆表示,爲了研擬提告事宜,有滯留的臺灣人請教法律人士意見,建議「引用憲法第十條規定人民有居住丶遷徙之自由,旨在保障人民有自由設定住居所丶遷徙丶旅行,包括入出國境之權利。人民爲構成國家要素之一,從而國家不得將國民排斥於國家疆域之外。」
不過,憲法第十法條還是有但書,「於臺灣地區設有住所而有戶籍之國民得隨時返回本國,無待許可惟爲維護國家安全及社會秩序,人民入出境之權利,並非不得限制,但須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比例原則,並以法律定之。」滯留湖北臺灣民衆也表示,「各國人民在大陸隔離14天已陸續返國,目前滯留湖北的臺灣民衆都超過隔離期,也沒有任何感染症狀,不明白臺灣政府禁止他們返臺的比例原則到底是什麼?」也有人建議,國家防疫非常重要,是否能參考先前白血病少年模式,讓真正需要回家的臺灣人,確認健康正常的情況下,優先分批返臺,再配合隔離。
▲日前滯留湖北賴姓小兄弟寫信給蔡英文,表達回家訴求,非常擔心媽媽回臺失業。(圖/湖北臺胞返臺救援會長徐正文授權)
滯留湖北臺灣民衆也表示,誰都不願意走上提告政府這條路,很多人急着返臺工作,假已經請完,沒有薪水入帳,很多水電、瓦斯,保險費、房貸等家庭開銷繳不出來,擔心如果失業,什麼都沒了。他說,「蔡政府沒有建立統一聯繫窗口,也沒有任何安撫進度,自行打電話給海基會、陸委會、勞動部一直被踢皮球。」等待一個多月,大家都非常失望,纔會做出如此沉重決定,目前已經有部分人醞釀研擬提告蔡政府,只求一條明確的回家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