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販豢養保育類臺灣獼猴 南市警一舉查獲送辦

南市警一分局破獲一起毒品案,警方破門而入查獲涉嫌販毒52歲劉姓男子。(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臺南市警一分局破獲一起毒品案,警方破門而入查獲涉嫌販毒52歲劉姓男子,起獲海洛因1包,含袋重31.52公克、販毒所用行動電話2具及分裝袋2大包,還有一隻保育類臺灣獼猴全案偵訊後依毒品及野生動物保育法等罪嫌送辦。

市警一分局指出,警方全力佈線鎖定52歲劉姓男子,劉嫌爲牟取不法暴利,涉嫌販賣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及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予不特定人,嚴重戕害國人身心健康並影響社會治安,即組成專案小組積極調查,並報請臺南地檢署指揮偵辦。

專案小組經數月之跟監蒐證發現,劉嫌以高級轎車代步,停留之據點經常出入複雜,經專案小組深入瞭解劉嫌之作息時間及停留之確切地點後,認時機成熟,18日17時許,在臺南市仁德區查緝劉嫌到案。

▲警方起獲海洛因1包,含袋重31.52公克、販毒所用行動電話2具及分裝袋2大包。(圖/記者林悅翻攝)

過程中,劉嫌由屋內將門反鎖,拒警於屋外,爲避免毒品案之相關證物遭劉嫌湮滅,專案小組立即以破門器具破門而入,順利查緝劉嫌(有多項毒品、槍砲刑案紀錄)到案,經搜索後查扣第一級毒品海洛因1包(含袋重31.52公克)、販毒所用行動電話2具(均含SIM卡)及分裝袋2大包,警訊中劉嫌矢口否認有何販毒之犯行,惟專案小組已進行數月之縝密蒐證,早已掌握劉嫌涉嫌販賣毒品之事證,仍將疑似販毒所得新臺幣23萬5000元及劉嫌使用之市價近200萬元之賓士自小客車1輛一併查扣。

▲劉嫌坦承將該只保育類臺灣獼猴當成寵物來飼養,涉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罪。(圖/記者林悅翻攝)

專案小組19日上午同步展開傳喚、搜索行動,帶回毒品人口余姓男子等人,餘嫌等人均坦承向劉嫌購買第1級毒品海洛因之犯行,另依毒品罪嫌送辦。此外,專案小組於搜索過程中,另於該處3樓陽臺發現1只幼小之臺灣獼猴,活力充沛,詢據劉嫌坦承將該只獼猴當成寵物來飼養,經查臺灣獼猴系屬保育類動物,不得私自豢養,偵詢後一分局並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