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被扁點名讓他跟燦收押的法官 當事人:平常心看每一案
前總統陳水扁在臉書上貼文指出,扁案與燦案的檢方抗告案,高院發回更裁都是同一個法官,當事法官郭豫珍迴應用平常心看待。圖/讀者提供
前總統陳水扁在臉書上貼文指出,扁案與燦案的檢方抗告案,高院發回更裁都是同一個法官郭豫珍,就是喜歡穿旗袍的那位女法官。「天底下就是有這麼巧合的事」。郭豫珍聽聞此事只淡淡迴應,平常心看待每個案件,在高院遇到這類案件很平常。
在高院審案已近20年的郭豫珍,經手過的案件無以數計,尤其北部法院經常有重量級政商人物案件,檢方聲押或起訴後移審法官押不押人,案件在一、二審間來來回回,對高院法官來說,幾乎每個人都經歷過。
鄭文燦案在檢方第二度抗告時,高院合議庭審判長是郭豫珍,第二度裁定的理由,具體指出依卷內事證,足認鄭文燦有勾串證人之虞,且不可輕忽鄭文燦的實質影響力等理由,讓桃園地院在第三度開羈押庭決定鄭文燦羈押禁見。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因涉嫌在擔任桃園市長任內收賄500萬元,被裁定收押禁見,確定被羈押兩個月,前總統陳水扁昨在臉書上發表意見指出,有網友傳來訊息給他,指扁案與燦案的檢方抗告案,高院發回更裁都是同一個法官郭豫珍,「天底下就是有這麼巧合的事」。
針對鄭文燦涉嫌收賄,同樣在總統卸任後面臨貪污、洗錢指控,因而入獄的陳水扁,雖然沒有對案情做出評論,但在臉書上提及「法官巧合」。陳水扁說,天底下就是有這麼巧合的事。網友傳來扁案與燦案的檢方抗告案,高院發回更裁都是同一個法官郭豫珍,並表示,她就是喜歡穿旗袍的那位女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