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允恭性騷二審重判停用3年 法官涉性侵仍無下文?遊毓蘭質疑有內情
丁允恭性騷二審重判停用3年 ,但高院法官涉性侵仍無下文?遊毓蘭質疑有內情。(中時資料庫)
司法院懲戒法院於本月28日判決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性騷案件改判撤職並停止任用三年。相較於立法委員遊毓蘭本月3日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時表示,一名陳情女子指稱與明星法官離婚後,法官闖入她住處性侵得逞,遊毓蘭質疑司法院、法務部、警政署是否遭受壓力而吃案並要求限期提出報告,但司法院的回覆竟讓人跌破眼鏡仍持續保持沉默,對口口聲聲要保障人權、嚴飭官箴的正義,和丁允恭案似乎有兩套標準。
素有女權保障者的立法委員遊毓蘭,於本月3日在立法院質詢時,直接質疑法務部、警政署是否因壓力而吃案?並要求司法院、法務部、警政署於1周內就對該名法官犯下性侵案件後,爲何沒有受到任何懲處乙事,提出書面報告。
但在司法院回覆立法委員書面答覆竟迴護地提到:「法官性侵前妻乙事,系雙方於家事事件審理期間所提攻擊防禦方法之主張或陳述,高等法院無從援引當事人於家事事件中所爲單方面之攻防陳述或主張,以爲行政上之處置。」似乎顯示,司法院認爲該名法官的犯行,僅是家事法庭內女性當事人在法庭上的意氣之爭,縱屬真實,卻仍無積極處理。
遊毓蘭當時質詢時,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新竹地院法前官吳振富,都被司法院職務法庭判免職、降轉事務官,像是這名遭控性侵前妻的法官,行徑更加嚴重,而且,陳情人提供的判決書,家事庭法官對於陳情人遭性侵,判決提及「應非子虛」,爲何承審法官沒有依職權告發。
司法院當時表示,只要有人陳述,司法院不可能輕縱。蔡清祥則表示,性侵案採取一站式服務,檢察官很積極,只要知道訊息就會馬上處理。
但是相較之下,法官遭控性侵案,與行之有年的性侵害處理流程似乎在通報、警察機關,社工等單位似乎都沒依照流程依法執行,反而讓該案遭到掩埋至今,到底是否有外力介入,司法院爲昭公信,應該說清楚講明白,才能實現真實的正義,也才能得到人民認同。
臺灣高等法院迴應,不瞭解林男與男法官家事案件有何關係。家事案件期間,法官前妻提及性侵一事,爲單方面陳述,沒有證據,也沒有提出告訴,無從判別真假,所以無法當做一個事實來調查;男法官與前妻已調解成立,雙方要過平靜生活,不想被打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