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藐視議會罪?苗博雅舉柯文哲、蔣萬安這些舉動恐被罰
蔣萬安今天赴議會總質詢。記者林麗玉/攝影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藐視國會罪已三讀通過,臺北市長蔣萬安今赴議會總質詢,社民黨議員苗博雅質詢國會改革議題,苗博雅拿出當年前市長柯文哲備詢因大巨蛋案反嗆議員簡舒培、爆氣怒摔筆;還有蔣萬安答詢國會聽證權看法、及搶答等,質疑若議會也訂藐視議會權的相關罰則,柯文哲、蔣萬安都恐將被罰20萬元。
蔣萬安今天赴議會總質詢,苗博雅拿出過去議會質詢影片,議員簡舒培在質詢時拿出大巨蛋錄音檔,質疑柯文哲喬蛋,當時柯文哲在議場怒摔筆反嗆議員「我明白被竊聽,你那個誰給你的?」問蔣萬安這是不是反質詢?蔣回,是,基本上不能反問。
苗博雅也質詢蔣萬安,如果議會通過類似修法,這樣要被罰20萬,適不適當?蔣回,這要看議會提出的版本內容,才能討論,並稱議會與國會定位等都不同,議會也沒有提案版本,苗博雅反質疑蔣萬安規避討論,不是「嘴巴有動就是有回答」,蔣因要解釋,也被苗博雅質疑已經違反議事規則「不得任意搶答」。
另外,苗博雅也舉蔣萬安日前在回答議員王孝維質詢時,提到當年勞基法一例一休修法一分鐘送出委員會,質疑蔣萬安沒有說,送出委員會後有政黨協商,後來是退回委員會審查,質疑蔣萬安只講自己有利的陳述,也可能涉及隱匿資訊及虛僞陳述,如果依照立法院通過的職權行使法,蔣萬安也可能被罰20萬。
苗認爲,答詢違反議事規則是政治責任,應該是由市民自行評斷,但如果訂一條法律有罰則,會造成質詢會變成很難平等對話。
蔣萬安表示,不能直接用立法院的職權行使法看議會,因彼此運作的機制不同,還是要看議會運作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