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薪3%有沒有包含臨時人員? 主計總處:還在討論
中央宣佈軍公教人員明年調薪3%後,有些地方表示樂意跟進,有些地方則大喊吃不消,要求中央補助。此外,如新北、高雄都宣佈約聘及臨時人員一併調薪,但臺南市則持反對意見。對此,主計總處表示,關於約聘和臨時人員是否一併加薪,中央還在討論;鄉鎮公所則非中央權責,地方政府可依施政優先順序辦理。
主計總處發出新聞稿表示,依據地制法及財劃法等規定,鄉(鎮、市)屬縣政府所轄,目前中央補助對象爲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至於鄉(鎮、市)部分則由縣透過縣統籌稅款及補助款予以協助。依往例,如配合年度預算籌編時程,鄉(鎮、市)則由縣政府協助;如於年度中調整,則由中央全數補助。
如果鄉(鎮、市)公所如有人事費資金調度需要,中央得依規定予以墊借:軍公教調待是屬人事費一環,依地制法規定,各鄉(鎮、市)公所應就其自有財源優先編列預算支應。但各鄉(鎮、市)公所如於年度進行中,因本次調待致有人事費資金調度之需要時,中央將依規定辦理墊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