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城新政!海南重大突破:非本省居民已購住房,可補辦網籤!

近來,海南省各縣市密集官宣第二輪樓市優化新政!

與全省第六城東方市僅僅相隔一天,海南中部永久生態保護區核心區、第二輪新政第七城五指山市發佈重磅新政:

非本省居民已購住房,可補辦網籤!

這是海南今年5月第二輪以來,政策端的重大突破!

同時,針對在本市註冊登記滿3個月及以上並實際經營的個體工商戶、社會組織等,其經營者在我市購房可享受本地居民同等購房待遇。

但並未就納稅等方面做出要求,以商業發展帶動樓市復甦的信號也十分強烈!

具體原文如下

關於進一步優化調整房地產調控政策的通知

根據《關於優化調整房地產調控政策有關工作的通知》(瓊建房〔2023〕263號),我市堅持“因城施策”,進一步優化調整相關購房政策,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常住人口購房

(一)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提供一名家庭成員在我省累計申報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或在我省實際居住滿183天的,在我市購房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二)支持外省居民家庭“以舊換新”,對於在我市已購買過商品住房、但不符合當前購房條件的外省居民家庭,出售已購商品住房後,可在我市新購買1套商品住房。

(三)在我市註冊登記滿3個月及以上並實際經營的個體工商戶、社會組織等,其經營者在我市購房可享受本地居民同等購房待遇。

二、支持人才購房

(一)支持各類人才購房

1、在我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領域服務的,通過顧問指導、短期兼職、候鳥服務、退休返聘、對口支援、項目合作或其他方式,爲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智力支持,與用人單位開展服務的柔性人才(需提供用人單位相關證明);

2、凡在我市服務的各類非本省戶籍人才,取得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證書(含國外、境外高校畢業生),或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職稱、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執業醫師資格,或具有國家和本省已明確規定可聘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執業資格的,與工商登記註冊在我市的企、事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並服務滿3個月及以上的,可享受本地居民同等購房待遇。(需提供勞動服務合同或用人單位相關證明、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或個人所得稅證明或工資銀行流水憑證)。

(二)支持重點企業職工購房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非本省戶籍人員,與服務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並服務滿3個月及以上的,可享受本地居民同等購房待遇。

1、通過市政府招商引資落地,並已完成工商登記註冊的企業職工;

2、落地我市的發展熱帶高效農林產業、全域旅遊產業、高新技術產業、醫養康養產業、培訓教育產業、生態化新興產業等七大產業項目且已完成工商註冊登記的企業職工;

3、上年度在我市累計納稅額達30萬元及以上或累計投資額達500萬元及以上(以固定資產投資數據爲準)的企業職工。(需提供勞動服務合同或用人單位相關證明、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或個人所得稅證或工資銀行流水憑證)。

(三)鼓勵高校學生紮根海南

1、在海南省專科及以上高校就讀的學生憑所在學校的集體戶口或學生證,可在我市購買1套商品住房;

2、允許因到省外高校讀書學習、工作落戶在外省的原海南戶籍人員在我市可購買1套商品住房。

三、支持企業投資興業購房

各類企業在我市投資興業的,根據企業投資、納稅貢獻、實際住房需求等情況,梯次匹配一定比例的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購房指標。

四、其他調整政策

(一)取消我市“存量建設用地開發建設的項目,商業、辦公類項目產權分割銷售最小單元建築面積不得小於150平方米”規定。按照《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 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優化調整商業、辦公類建設項目管理工作的意見》規定,在堅持不得將商辦類項目變相開發建設成爲“類住宅”項目的前提下,商辦類項目產權分割銷售最小單元建築面積不再限制。

(二)本通知印發之日前,非本省戶籍居民在我市已購買商品住房並已支付30%購房款的(代付的房款均予以認可),符合現行購房資格的,可繼續補辦網籤備案。

(三)優化調整住房套數認定範圍。在我市購買商品住房,其他市縣購買的住房不計入購房套數。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發佈前有關政策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爲準。本通知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

五指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