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大楣! Y子、湘瑩涉僞證 公訴不得緩刑 

▲MAKIYO等三人向社會大衆鞠躬道歉(圖/記者賴鬱泰)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友寄隆輝、Makiyo因爲涉嫌毆打計程車運將林餘駿,觸犯重傷害罪,雖然是公訴罪,但若林傷勢未達重傷害程度,屆時雙方和解,官司仍可擺平;反觀湘瑩與丫子因涉嫌作僞證,面臨7年以下有期徒刑,即使判刑6個月以下也不得易科罰金

北檢9日下午再度傳訊Makiyo(川島茉樹代)、Y子(曾瓊慧)、湘瑩(王湘瑩)、友寄隆輝到案,檢方隔離訊問並播放影片給4人看,友寄終於承認踹運將頭部,但仍稱沒看到Makiyo動手;Makiyo則稱表示當天喝太醉,記不清楚事發經過。檢察官認爲2 人涉犯重傷害罪,再各加保5萬元,友寄、Makiyo各以10萬元、8萬元交保。

湘瑩看了影片後改口說,有看到Makiyo衝過去、擡腿踢人的動作;但丫子還嘴硬說沒看到。檢察官認爲2人涉犯僞證罪,改列被告,檢方認爲丫子仍無悔意,諭令以5萬元交保,湘瑩因坦承犯行以3萬元交保。

重傷害罪是公訴罪,可處5年以上、12年以下徒刑,Makiyo、友寄若被害人和解,也只能作爲檢察官起訴求刑參考,不能撤回告訴;但如果運將的傷勢未達重傷害程度,雙方又達成和解,官司還是可以擺平。

至於從證人變成被告的湘瑩與丫子,因涉嫌作僞證,而僞證罪屬公訴罪且無法緩刑,2人面臨7年以下有期徒刑,即使判刑6個月以下也不得易科罰金,堪稱這起打人事件中最「衰楣」者。

本案因涉及藝人,加上謊話連篇、重要物證(行車記錄器)「神隱」多天,連日來成爲新聞焦點,在真相逐漸釐清後,檢方也決定加速辦理,最快今天就會偵結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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