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蘊泉莊飯店「特權疫苗」案判無罪 法官認涉詐欺請檢方偵辦
防疫旅館蘊泉莊涉供不實疫苗施打名單,士林地檢署起訴飯店執董、特助等2人。(圖/新北市觀旅局提供)
知名的淡水蘊泉莊飯店前年發生「特權疫苗」案,士林地檢署認定飯店執行董事劉晉誠、特助何善衡2人以不實名單,提供23名親友優先打疫苗,依僞造文書罪起訴2人,但士林地院審理後認定2人不是飯店工作人員,亦不負責彙整飯店疫苗施打名單,不屬於旅館從事防疫工作業務之人,2人縱使製作不實名單,尚不構成僞造文書罪,判決2人無罪。士檢表示,將在收受判決後研議上訴。
不過,法官認爲,劉、何2人制作不實施打疫苗名冊陳報新北市觀旅局,矇騙觀旅局承辦人員,誤將名冊送交通部觀光局處理,2人疑涉犯詐欺罪嫌,另向檢察官告發。士檢將在收受判決後,另行分案偵處。
2021年6月,國內新冠肺炎疫情大爆發,傳出多起「特權疫苗」事件。其中因疫情轉爲防疫旅館的淡水蘊泉莊也發生「特權疫苗」情事,新北市政府發現淡水蘊泉莊以不實名單,提供23名親友優先施打新冠肺炎疫苗,移請士檢偵辦。
檢方調查,新北市觀旅局2020年4月、5月通知轄內防疫旅館,陳報實際執行居家檢疫工作之第一線高接觸風險工作者,彙整造冊優先施打疫苗,同年6月7日蘊泉莊執行董事劉晉誠先將張姓14名親友名單交給特助何善衡,何又加上9人,將23人不實造冊登載爲備勤、公區消毒、房清、送餐、預備替補離職員工,何將名冊傳送給觀旅局承辦人,觀旅局再將名冊轉送交通部觀光局。
檢方認爲,依規定優先施打對象,必須與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者等高風險對象接觸的工作人員,在當時疫苗有資源有限情況,避免影響旅宿從業人員的權益,但劉、何明知23人不符合規定,仍造冊送觀光局,依僞造文書罪起訴劉、何2人。
法院審理時,劉、何否認犯罪,劉辯稱他傳14人資料給何,他不負責飯店防疫工作,不清楚疫苗施打程序,只是請何確認14人是否符合施打資格,也不知道何將名單給傳給觀旅局承辦人,何也稱不負責防疫工作,只是私下認識觀旅局承辦人,才傳送名單,事後也曾向承辦人表示要撤回名單。
法官認爲,劉、何2人並未實際從事飯店防疫旅宿工作,亦非負責彙整飯店各部門疫苗施打名單之人,自非屬從事防疫工作業務之人,2人不構成業務上登載不實、行使僞造準文書犯行,判決2人無罪。
不過,法官認爲,2人制作不實施打疫苗名冊並持向新北市觀旅局陳報,致觀旅局承辦人誤信後輾轉送至交通部觀光局,2人是否另犯詐欺罪嫌,宜由檢察官另行偵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