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檢方請求法院 駁回孟晚舟「銀行欺詐」等罪名指控

美檢方請求法院駁回孟晚舟「銀行欺詐」等罪名指控。(央視新聞截圖)

據觀察者網引述路透消息,當地時間12月1日,美國檢方正式請求法院駁回對孟晚舟的「銀行欺詐」等罪名指控。報導稱,這意味着中美關係「特別緊張的階段」已經畫上句號。

去年9月,在各方持續1000多天的斡旋下,孟晚舟與美國司法部達成暫緩起訴協議(DPA)後順利返回中國。根據該協議條款,她不會被美國進一步起訴,美方的指控也將在12月1日被撤銷。

路透報導稱,美國紐約布魯克林地區聯邦檢察官卡洛琳·波科爾尼於12月1日向紐約東區法院法官安·唐納利致信稱,在沒有任何訊息表明孟晚舟違反DPA的情況下,「謹提請(法院)駁回針對被告孟晚舟的第三次替代起訴(third superseding indictment)」。

2018年12月1日,孟晚舟途徑加拿大溫哥華機場轉機時,被加拿大政府以「應美方要求」爲由逮捕,相關消息直至12月5日才被正式發佈。

在各方斡旋下,當年12月11日,加拿大法院准許孟晚舟獲得保釋。但也就在這天,時任美國總統的川普表示,若有利於美國,願意幹預美國司法部針對孟晚舟的案件。

雖然孟晚舟從逮捕中獲釋,但還是被帶上電子腳鐐,被「軟禁」在了溫哥華。2019年1月28日,美國司法部正式控告華爲和孟晚舟。時任美國國土安全部部長尼爾森聲稱,孟晚舟參與一項「危害美國安全的欺詐性財務計劃」。時任美國商務部部長的羅斯則稱中國公司在多年來「破壞美國製裁」,「利用美國金融系統爲非法活動提供便利」。

2021年9月20日,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48屆會議舉行與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對話,中國常駐聯合國日內瓦代表團蔣端公使在發言中指出,加拿大無理任意拘押中國公民孟晚舟女士超過1000天,對中國公民進行政治迫害,以此打壓中國高科技企業發展。加拿大應立即糾正錯誤,解除對孟晚舟的任意拘押。

2021年9月24日,美國司法部與孟晚舟達成DPA,並且通知加拿大撤回引渡要求,加方隨即無條件釋放孟晚舟。

孟晚舟律師之一威廉·泰勒曾當日發表聲明稱,「我很高興孟晚舟女士與美國司法部達成了暫緩起訴協議,且該協議已獲得安·唐納利法官的批准。根據該協議條款,她不會被美國進一步起訴,加拿大的引渡程序將會終止。孟女士沒有認罪,我們十分期待14個月後對她的指控將被完全撤銷。現在,她即將重獲自由,回家與家人團聚。」

對此,觀察者網引述上海匯業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楊傑分析,DPA是美加司法體系中一種特別的和解模式。通常而言,被指控人在簽訂DPA時必須接受一定的懲罰(通常是財務處罰),換取檢察機關對被告的起訴暫停。在起訴暫停期間,被告人需要遵守相關協議且不能有新的犯罪嫌疑,同時被告人的人身自由不受到任何限制。當暫停期滿,檢察機關對被告人的起訴自動取消,「這種協議對於被告來說,最大的好處就是不需要『認罪』,也沒有任何犯罪記錄。」

復旦大學國際政治系教授沈逸認爲,這份DPA更像是美方給自己的一個「臺階」,因爲孟晚舟接受的協議內容中並沒有利好美方的內容,「本質上就是美方的一次重大後退」。

北京時間2021年9月25日22時14分,孟晚舟搭乘專機平安抵達深圳寶安國際機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