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獨看違章…工廠拉鐵門關住稽查人員 慘遭威脅:不能登記
▲違章工廠回報系統3月底上線後截至目前有160件民衆回報。(圖/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提供)
地球公民基金會今(1日)指出,根據違章工廠回報系統3月底上線,截至目前有160件民衆回報案件,90件實際檢舉,但檢舉到地方政府後,僅有3件裁罰,1件成功協調自拆,質疑政府信誓旦旦說要做斷水斷電,至今1件都沒發生外,各縣市稽查人力不足,更曾發生單獨前往慘遭工廠威脅,被鎖在工廠中。
地球公民基金會表示,去年此時,《工廠管理輔導法》增修「2016年5月20日後新增建之工廠」應立即斷水斷電及拆除之條款。經濟部強調2019年將完成新增工廠清查工作,以利完成「全面納管」目標。但直到今天,經濟部都尚未公開清查數據。「沒有數據」讓縣市政府可以兩手一攤稱「新增的未登記工廠是黑數」因而無從執法。
地球公民基金會指出,160件中,以彰化縣25件最多,其次爲臺中19件,但斷水斷電一件都沒有,經地基金會電話追蹤,許多案件至今無處分原因除「找不到廠主,擇期再稽查」外,還有地方政府不同局處間在違章工廠管理上「權責不清」,導致各單位皮球互踢。
▲環團質疑,政府信誓旦旦說要做斷水斷電,至今1件都沒發生。(圖/地球公民基金會、不具名民衆舉報提供)
工輔法修法已1年,地球公民基金會認爲,各縣市經發單位(如經濟發展局、產業發展處等)在這麼長的時間內,卻未好好依據中央法規自行訂定「未登記工廠裁量基準」。誇張如彰化、屏東仍維持2010年版本,就算最與時俱進新北、南投,也不過是2018年通過的裁量基準;以上都未與工輔法2019年版本接軌。新舊不接結果,造成地方政府對新增工廠目前仍採罰款優先,而非按照工輔法28-1條所揭示,「應即依法停止供電、供水及拆除」。裁罰標準的不一致造成不公平,更會造成違章工廠沒有消失,只是逃竄。
地球公民基金會提到,在所有回覆中最讓人無力的迴應莫過於「大門深鎖,擇期再查」。由於地方稽查人力有限,如被檢舉最多的彰化僅有8位人員,稽查次數大幅不足;要現場抓到工廠違法證據,稽查人員更必須有足夠魄力纔可能辦到。某縣市稽查人員就曾抱怨同事因單獨前往稽查,執法過程慘被工廠人員拉下鐵門鎖在裡面,威脅不能把他們登記爲違章工廠的恐怖經驗。
地球公民基金會認爲,要使經發單位主責工輔法發揮效力,必須同時有地方首長決心與跨單位努力才能完成。如新北市政府由地方首長召集跨單位的公共安全稽查處理小組,讓不同業務單位能夠相互補足,而非相互推卸責任。同時,此舉也能將「非工廠」的農地違建納入應積極查辦的範圍內,避免經發單位囿於工廠認定標準,將產業行爲切割開來,僅處理部分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