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駕」很貴!失戀女借酒澆愁 爲省錢交通費酒駕上路遭法辦

高雄22歲葉姓女騎士,(14日)凌晨02時許,騎車行經鼓山區明華路段時,紅燈右轉至博愛二路,遭警方攔查。(翻攝畫面)

高雄22歲葉姓女騎士,(14日)凌晨02時許,騎車行經鼓山區明華路段時,紅燈右轉至博愛二路,遭警方攔查。(翻攝畫面)

高雄22歲葉姓女騎士,(14日)凌晨02時許,騎車行經鼓山區明華路段時,紅燈右轉至博愛二路,遭警方攔查,葉女身上散發濃厚酒氣,經詢問得知原來葉女因失戀,約好友一同至KTV飲酒療傷,員警聽聞後詢問女子爲何不指定代駕返家?沒想到葉女竟回答「坐車很貴、想省錢!」最終因酒測值達每公升0.52毫克,當場遭逮捕送辦,酒駕代價將遠超出指定代駕的費用,實在是得不償失!

據瞭解,葉姓女子於13日晚間21時許,與好友一同至鼓山區某KTV飲酒歡唱,想借此治癒情傷,直到隔日凌晨02時才總算盡興而歸,衆友人雖規勸葉女應搭乘計程車離開,然而她卻心存僥倖,自認不會剛好遇到警察,爲了節省交通費用就直接騎車上路,途中就因未注意到交通號誌,違規紅燈右轉而遭警方鎖定攔查,而員警一攔下葉女就聞到她渾身酒氣,緊接着詢問「你喝很多酒哦?」,女子也坦然向員警坦承自己是因爲失戀難過纔會借酒澆愁,原本只是想要省下交通費用,殊不知最後卻因小失大,除了要承擔酒駕的司法刑責及高額罰鍰,所駕駛的車輛更將遭當場扣繳牌照2年,與友人飲酒不僅沒有順利排解憂愁,反而愁上加愁、悔不當初。

鼓山警分局長陳奕良呼籲,酒後駕車,害人害己,駕駛人需重視法令,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落實「酒駕零容忍」,共同維護用路人與自身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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